民國日報-廣州版-19320101-第四版-蔣槍决鄧演達之經過

蒋枪决邓演达之经过
十一月二十九日秘密枪决
十二月十六日发表判决书
(上海特约通讯)蒋中正枪决邓演达案,前函略已报告,查邓之为人,外间咸指其为共产党,或指之为第三党,实则尚有研究余地,近一年来,邓在沪发行各种刊物,对于蒋中正汪精卫固则不满,,对于共产党,亦极力抨击,故汪及共产党咸在文字上对邓反攻,蒋则悬赏二十万元缉邓,如邓而果为真正共产党,当不至于与共产党龌龊也,所谓第三党名词,始终未见其成立,邓之标榜,乃为国民党临时行动委员会其宣言书署名者有宋庆龄及邓等,是又不能强指邓为第三党,特蒋政府似不识邓之为人,而诬之曰第三党首要耳。
蒋之捕邓,有两面用意,一认邓实为能干之人,故捕之使为己所用,一忌邓之能干,如不去之,必于己有不利,其捕邓之方法,除悬赏二十万外,并使上海流氓为助,故捕邓既成,耗费亦逾万元矣,邓解到南京之后,蒋面劝邓投降,邓不听,且辱蒋;蒋乃派陈果夫等劝邓,邓仍不听;蒋又使陈铭枢劝邓,陈乃使邓兄演存疏解,演达仍不听;蒋于是知邓不能心回意转,蒋下野前知环境日趋恶劣,为势必须下台,但恐下台后,邓必放释,是无异猛虎归山,将来阻自己再起者,必此人也,是不可不先除之。
且适时孙科亦要蒋释邓,蒋恐夜长梦多,乃突于十一月二十九日晚派人秘密将邓提出枪决。及十二月十五日蒋之删电到沪前,宋庆龄已知蒋决定下台,乃急赴宁访蒋,请蒋对于友朋留以余地,将邓省释,蒋即表示不允,宋乃谓既不肯释,容我一晤邓可乎,蒋至是始告宋邓已被枪决,宋骤闻蒋语,乃诘问蒋何以不宣布邓之罪状及其死期,使世界人士共知,蒋乃曰,此可从夫人意也,宋于是痛斥蒋之无道德而去。
十五晚宋既返沪,乃有十九日之宣言书发表,蒋则令何应钦以军政部长名义另军法司特别会审,撰成判决主文事实理由等等,于十六日公布,并宣称邓于十六日判决后即行枪决云云,实则邓之处死,还在半个月前也,本来邓被枪决,值不得一般人之大注意,不过蒋杀邓之法,太过阴鸷,足为其下台时,留一大纪念。
倘非有宋庆龄之诘问,则邓之被杀,至今仍无人知矣(十二月二十二日)
注:十九日宋庆龄宣言
红框内:坚苦卓绝 忠勇奋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