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持有初中毕业证的学生。
2.持有普高、职高、中专、中技毕业生。
1.东莞市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市中招平台填报我院志愿。
2.未参加东莞市中考的毕业生报读我院,可待我院在东莞中招平台录取结束后,在自主招生阶段报名。
3.普高、职高、中专、中技毕业生可在6月上旬在我校微信公众号小程序报名,额满即止,现阶段可进行电话登记基本信息。备注:
1.学费、住宿费按照省市物价部门的相关政策收取。退费根据东莞市财政制度申请办理:
(1)响应国家号应征入伍的,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
(2)受教育者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应退还所缴学费、住宿费的90%;
(3)受教育者在校提前结业、经批准转学、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学、退学的,所缴学费、住宿费接受教育者实际在校时间计算清退;
(4)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按规定被学校开除学籍或因触犯刑律不能继续学习的,所缴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2.书本费:根据课程设置订购教材,学生与供应商据实结算。
3.校服费:根据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东教〔2023〕28号)的政策,“学生自愿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学校校服的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校服费用由学生与供应商据实结算。
一、免学费补助
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民族地区就读的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残疾学生、本市户籍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学生(本省“双转移”地区:汕头市、惠州市、汕尾市、潮州市、揭阳市、阳江市、湛江市、茂名市、肇庆市、云浮市、韶关市、河源市、梅州市、清远市)、台湾户籍学生、香港户籍学生、澳门户籍学生和华人华侨子女(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二、国家助学金
对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不含县城)学生。
标准:每生每年2300元。
*申请免学费补助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均需提交有效期在入学当年11月后的正式身份证复印件及电子照片(扫描版)、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及电子照片(扫描版)等资料,详细资料以学校公众号公布的入学须知为准。三、奖学金激励措施
1.东莞市技师学院学生奖学金
根据《东莞市技师学院综合测评方案》,每学期对品学兼优的学生按照评选名额及条件进行评审,对获奖人选颁发奖学金(不含校外实习学期)
2.国家奖学金
对象:全日制特别优秀的二年级及以上在校生
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