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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整体定位
在“新质生产力”与“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双重导向下,技术秘密已取代部分专利成为高科技企业最核心的无形资产护城河。2025年司法规则密集迭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高质量审判服务保障科技创新的意见》明确“整体技术方案/技术信息集合可构成商业秘密”“合理分配举证责任”;两高《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司法解释》将入罪标准调整为“情节严重”、损失数额按许可费/利润/商业价值分情形认定,刑民交叉保护显著收紧;《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条款、《商业秘密司法解释》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竞业限制规则深度咬合,数据、算法、AI模型、代码作为新型密点的认定标准也在快速演化。与此同时,法院裁判已从“零散秘点逐一比对”转向“整体技术方案+系统性技术数据库”保护,从“权利人全案举证”转向“初步举证+举证妨碍+接触实质相同推定”,从“民事单轨”转向“行为保全、惩罚性赔偿、刑事追诉、行政查处”多轨并行。
面对上述规范演进与实践挑战,企业法务人员、合规管理者及知识产权律师亟需系统把握技术秘密保护的规范体系全貌,理解司法认定的最新裁判逻辑,掌握密点撰写、侵权比对、证据组织等诉讼实战技能,并构建覆盖事前预防、事中管理与事后救济的全链条商业秘密保护体系。
本课程立足实务,聚焦痛点,旨在帮助学员建立从“规范理解”到“诉讼应对”再到“体系构建”的完整能力闭环。
02
主讲专家
陈锦川,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副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仲裁员,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人才,被英国《知识产权管理》杂志评为全球知识产权最具影响力50人之一。主持起草了北京市高级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关于审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几个问题的意见》《关于审理因域名注册、使用而引起的知识产权民事纠纷案件的若干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指导性文件。
芮松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第一庭三级高级法官,第二届“首都十大青年法学家”,第二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在知识产权审判岗位工作二十多年,妥善审理了全国首例药品专利链接案、华为三星标准必要专利案等首案要案和典型案件3000余件。主审的多件案件先后被评为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十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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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时间
报到时间:2026年8月28日
授课时间:2026年8月29日—30日
授课地点:深圳市
04
参会对象
负责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及竞业限制事务的法务总监/法务经理/合规负责人;从事知识产权诉讼、商事争议解决的合伙人、主办律师及业务骨干;涉及核心技术管理、研发成果保护及技术转移的研发总监、技术负责人、知识产权工程师;关注核心技术资产安全与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的CEO、CTO、事业部总经理;司法与行政执法相关人员。
05
8月29日(星期六)9:00-12:00、14:00-17:00
(一)技术秘密保护的规范体系全景与协同保护
1、法律渊源的层级梳理与适用关系
(1)《民法典》技术合同章与《反法》的衔接
(2)《反法》商业秘密条款的实质变动
(3)《商业秘密司法解释》的核心条款回顾
2、重要规范性文件系统解读
(1)法发〔2025〕1号:商业秘密司法保护的基调性文件
(2)《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二)》中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关系
3、技术秘密与其他知识产权的协同保护
(1)数据、算法、模型作为技术秘密保护客体的新趋势
(2)技术秘密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交叉保护
(3)技术秘密与专利的竞合与选择策略
4、数据型商业秘密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3条数据专款的关系
(二)技术秘密保护范围的确定与构成要件的司法认定新趋势
1、技术秘密的保护对象、技术秘密的内容及载体
2、技术秘密法定构成要件的审查
3、“不为公众所知悉”的证明标准演进
4、“相应保密措施”(保密性)的合理标准
5、“具有商业价值”的扩张解释
6、实务坑点
(三)技术秘密侵权认定与比对实务——从秘点到整体
1、侵权行为的类型化认定
(1)《反法》第9条规定的侵权行为类型
(2)共同侵权与间接侵权的认定
(3)“明显短于独立研发所需合理时间”的证明与抗辩
2、侵权比对的方法论
(1)从离散秘点到整体技术方案的比对
(2)比对对象的选择
(3)整体比对规则的适用与边界
(4)被告常见抗辩的审查与应对
3、实质相同的比对层级与实务策略
4、“接触+实质相同+来源不明”推定的实战适用
(四)如何判定“停止侵害”侵权责任
1、停止侵害的具体要求与履行方式
2、迟延履行金的设定
3、合理许可使用费的确定方法
(五)技术秘密案件的举证责任分配、证据实务与行为保全
1、举证责任分配
(1)《反法》第32条的实务适用
(2)举证妨碍制度的运用
2、证据的组织、固定与审查
(1)技术秘密载体的管理与秘点确定
(2)司法鉴定的启动、审查与质证
(3)电子证据的保全与固定
3、行为保全(临时禁令)的实操
(1)最高法指导性案例中的判项细化
(2)申请行为保全的条件、核心要件与操作要点
(3)行为保全申请错误的赔偿责任
主讲专家:陈锦川,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副院长,全国审判业务专家。
8月30日(星期日)9:00-12:00、14:00-17:00
(六)新型技术客体的密点切割与密点撰写实务:算法/数据/代码/AI模型
1、技术秘密密点的定义与确定的基本方法
2、算法、数据、代码、AI模型的密点设计
3、整体技术方案与碎片化公知信息的边界
(1)整体技术方案中哪些部分可以构成密点
(2)“组合的秘密性”判断标准
(3)实践中密点切割过细或过粗的常见问题
4、密点撰写实务
(1)密点撰写的基本原则
(2)密点书的规范结构
(3)密点描述的语言要求
(4)密点数量与诉讼策略的权衡
(七)损害赔偿计算与惩罚性赔偿
1、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
(1)侵权获利优先适用原则的确立
(2)技术贡献率分摊
(3)合理许可使用费的确定方法
(4)研发成本法的禁用边界
(5)维权合理开支
2、惩罚性赔偿的实务适用
(1)“恶意+情节严重”的双重要件
(2)惩罚性赔偿的计算基数与倍数
(3)刑事罚没款与民事赔偿的折抵与并行
3、损害赔偿的证据组织策略
(1)损失证据的类型与收集方法
(2)举证困境的突破
(八)技术秘密刑事保护与刑民交叉实务
1、侵犯商业秘密罪司法解释精解
(1)法释〔2025〕5号的系统性解读
(2)行为类型的扩张与细化
(3)“情节严重”入罪标准
2、损失数额的精细化计算
(1)不同行为类型的损失认定规则
(2)违法所得数额/商业价值的认定
3、刑民交叉案件实务
(1)刑事判决对民事案件的影响
(2)先刑后民 vs 刑民并行
(3)刑侦证据在民事案件中的审查运用
(4)刑民诉讼中密点差异的处理
(九)企业技术秘密保护体系的构建与风险防控
1、保密制度的设计与落地
(1)保密协议的起草要点与常见陷阱
(2)离职员工的技术成果归属与保密义务衔接
(3)竞业限制协议的合理设计
2、技术秘密管理全流程
(1)研发过程中的技术秘密识别与分级
(2)涉密人员、涉密场所、涉密载体的管理
(3)对外合作中的技术秘密保护与条款设计
3、侵权风险的事前预防与事后应对
(1)监控机制的建立与侵权线索的发现
(2)跨境技术转移中的技术秘密保护
(3)行民刑的选择与衔接策略
主讲专家:芮松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原审判委员会委员、三级高级法官,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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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陈老师
手机:13526611010(同微信)
报名方式:编辑:单位名称+参加学员姓名+电话发微信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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