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拟聘人数:1名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熟练使用office办公软件;
(4)有深厚的学前教育理论基础和较强的专业文字写作能力,有课程的开发设计、研究指导、评价管理的能力,有课题申报、组织实施的能力,能独立开展有效的教研和培训;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6)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有论文获奖或发表、获区级及以上荣誉者、2年及以上深圳市公办幼儿园教研员工作经验优先考虑;
(1)拟聘人数:2人;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及相关专业,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
(5)具有3年及以上公办幼儿园工作经验,熟悉公办园教学管理流程及幼儿教育规律;
(6)热爱幼儿及幼教事业,具备扎实的学前教育专业素养,能够胜任幼儿园课程教学、班级管理和家长工作,具备实施课程的能力,如环境创设、教育活动的计划与实施等,善于团队合作和沟通交流,动手能力强,吃苦耐劳,性格活泼开朗,有童心且形象气质佳。
(7)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考虑:有2年深圳市公办园班主任工作经验者优先;曾任年级组长、学科组组长等管理岗位者优先;有论文获奖或发表、获得区级及以上教学相关奖项,或主持、参与过课题研究经验者优先;有体育、音乐、舞蹈、美术特长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