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2026年服务贸易发展扶持计划(服务贸易创新发展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领域推动数字贸易加快发展,支持服务贸易企业通过合法合规信息通信网络跨境传输数据、数字产品或提供数字内容等服务,支持检验检测服务等专业服务高端化国际化发展,支持保险领域企业和机构创新发展适合服务贸易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承接高增值型服务外包业务,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承接信息技术外包(ITO)和知识流程外包(KPO)等高增值型服务外包服务。二、受理时间1.网络填报时间:2026年7月3日—2026年7月30日18:00。2.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8月3日17:30。三、支持数量和支持方式(一)支持数量:有数量限制,受财政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市商务局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据以对资助或奖励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申报单位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二)支持方式:事后资助或奖励,企业自愿申报。四、申报条件(一)基础条件1.申报主体应为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2.申报主体需按照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服务贸易、服务外包、技术进出口相关统计制度要求,登陆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及时、全面、真实进行相关业务登记和填报相关统计报表(服务贸易统计监测管理业务应用系统http://fwmyzb.mofcom.gov.cn/,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http://fwwbqy.fwmys.mofcom.gov.cn,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系统https://ecomp.mofcom.gov.cn/pages/login/QuicklyLoginBase.html)。3.申报主体应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应如实提供本单位信用状况,承担违约责任并作出承诺,不得弄虚作假、套取、骗取专项资金。4.申报主体未被国家、省、市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惩戒,明确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且在限制期内。5.申报主体不得以同一事项重复或多头申报市级专项资金。6.申报主体的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在项目申报要求的时间期限内。(二)专项条件1.推动数字贸易加快发展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核准的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主体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为依据,符合下列支持内容之一,且年度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排名靠前的企业,每个支持内容支持企业最多不超过10家:(1)通过信息通信网络传输的软件产品或软件研发服务,年度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累计不低于(含)2000万美元。(2)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服务等,年度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不低于(含)300万美元。(3)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和卫星定位服务等,年度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不低于(含)500万美元。(4)数字传媒、数字娱乐(包括音乐、影视、动漫)、数字教育、数字医疗和数字出版服务等数字内容服务,年度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不低于(含)200万美元。(5)数字游戏服务,年度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不低于(含)500万美元。(6)检验检测服务(不包括境内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要求的检测服务)年度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不低于(含)300万美元。(7)保险服务年度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不低于(含)500万美元。2.鼓励承接高增值型服务外包业务以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系统)核准的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申报主体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为依据,符合下列支持内容之一,且年度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排名靠前的企业,每个支持内容支持企业最多不超过10家:(1)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服务、信息技术运营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等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年度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不低于(含)1000万美元。(2)管理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服务设计服务、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服务、新能源技术研发服务等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年度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不低于(含)1000万美元。备注:各种货币兑换汇率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2025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最新一期《各种货币对美元折算率表》为计算依据。五、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一)推动数字贸易加快发展支持内容:1.支持通过信息通信网络传输的软件产品或软件研发服务。2.支持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和人工智能服务。3.支持社交媒体、搜索引擎和卫星定位服务。4.支持数字传媒、数字娱乐(包括音乐、影视、动漫)、数字教育、数字医疗和数字出版服务等数字内容服务。5.支持数字游戏服务。6.支持检验检测服务(不包括境内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要求的检测服务)。7.支持保险服务。支持标准:以审定通过的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取得的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作为排名依据。对符合上述1-6项支持内容之一并且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排名靠前的企业(每个支持内容支持企业最多不超过10家),每家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第7项支持内容并且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排名靠前的企业或机构(每个支持内容支持企业最多不超过10家),每家给予一次性200万元的资金奖励。(二)鼓励承接高增值型服务外包业务支持内容:1.支持集成电路和电子电路设计服务、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信息技术解决方案服务、信息技术运营和维护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服务等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2.支持管理咨询服务、工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服务设计服务、医药和生物技术研发服务、新能源技术研发服务等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支持标准:以审定通过的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企业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作为排名依据。对符合上述支持内容之一并且实际服务出口额(实际收汇金额)排名靠前的企业(每个支持内容支持企业最多不超过10家),每家给予一次性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备注:同一申报主体在同一年度在每个支持方向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宇辰管理——可为企业提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知识产权代理、专精特新企业认定、双软评估等政府资助/资质类项目,业务咨询电话:0755-23325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