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5月29日,一个父亲死去了。6月20日是父亲节,至此刚好“三七”,这个父亲还在殡仪馆冷冻着,而且还是尸检解剖后的,没人关心,没人处理,都在说循法律途径处理。但应急不给事故责任认定结论,GA不给死亡原因结论,所有单位都不提供相关涉事责任人的身份信息,法律途径如何去循?此刻,法治似乎也被冰冻了。真是一种莫大的嘲讽,其实就是死者家属没能力、没时间去闹呀。法治,真不要慢慢变成,失去温度、失去正义、失去人心的一个随意推卸责任、任人踢来踢去的皮球。”
都是死者的错
2026年5月29日下午,88年12月生的小江,在大深圳的龙岗平湖街道,帮老客户维修旧空调时,从出租屋三楼坠下,送医后当晚不治身亡。
房子在深圳龙岗平湖,是房东出租给租户的,租户是自己买的空调。后来我翻看了死者的手机微信,2021年是租户和死者最早联系的年份,期间一直有在修这台空调。
5月29日刚好是周五,当晚以及周六,小江的未成年儿子、父母亲、弟弟以及一众亲友都赶来了深圳平湖。
适逢周末,没有人见他们,除了社区干部。
社区干部说,房东认为自己无责,租客认为自己无责,都是死者的错。
要是不服气,就去打官司。
嗯,这是法治。
死者和皮球
家属在那个周六,通过朋友联系了我。
我觉得,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身亡,加上上有老、下有小,总损失超过200,怎么着也要赔偿一部分,才会了结这事,而且ZF会强力组织处理;毕竟我也曾经以及正在为应急提供服务。
没想到,十四亿人的中国,踢不好世界杯,却在世界杯开赛期间,很好地把死者当成一颗特别好踢的皮球了。
我让死者家属去举报,要求GA、应急,追究涉事安全生产单位也即出租屋房东的重大责任事故罪的刑事责任,然后ZF回复,请循法律途径处理。唉,请求追究刑事责任,是GA的法定职责,是应急移送的法定职责,死者家属在举报中分文未提索赔,你让死者家属还循哪门子法律途径处理?
我让死者家属去GA要尸检解剖后的结论,GA反反复复,一会说给,一会说暂时给不了,因为尸检解剖报告要一个月才出。但是他们很忙,上周说尸检做完了,他们不保管死者事发时遗留的安全带以及死者沾血的衣物、鞋子了。还说死者冷冻在殡仪馆,一天一百,早点火化吧。死者家属担心尸检出幺蛾子,和我商量后,没有火化,安全带自己去领了。沾血的衣物、鞋子,就这样丢在平湖的某个垃圾站了,甚至来不及烧一下。
我让死者家属去找GA、应急、社区要涉事房东、租户等人的身份信息。GA说他们没有,应急说他们也没有,社区说有但是不给。唉,你们一会说要循法律途径处理,一会连被告的身份信息都不提供,你们想想,死者家属怎么能自行取得被告的身份信息、再去循法律途径处理?
死者家属沟通不了,我和同事律师也同样给过这些人和部门电话,也是同样的答复。
今晚,我替死者家属申请了信息公开索要涉事人员身份信息,但至少有20个工作日的答复期限。也不知道这群善于踢球的人,将来踢个啥皮球回来。
今晚,我边听着世界杯的球赛直播,边码字理解为什么我们踢不了世界杯却擅长在法治路上不停地踢皮球,而且踢得一脚好球啊。
难道都是死者的错吗?
现在,应急没有出事故调查报告。不好说。
我自己看了现场、拍了照片和视频,我觉得,房东、租户、ZF都有责任,工友不好说。
房子是个老旧农民房,ZF给评级了,三星级,有一定安全隐患。今年5月初,ZF还给这个房子外墙贴了一个告示,长久未启用,装修须备案。
房东,怎么说,七八层左右的农民房,出租收益,其实也算安全生产经营单位了。事发地,被修空调唯一出入口的阳台晾衣架被扯断了,整个掉落,但去向不明,期待应急有所交待。
租户和工友,是事故的直接参与人,其中的细节,目前不详知,即便知道一些,也不便说。
反过来说,死者有错,别人都没错?
死者的未成年儿子、父母,有错吗?
终归都是死者的错
回溯这个88年生人的微信钱包,以及几张银行卡。
总资产不足1万元。出来干活很多年了。甚至在平湖修空调、装空调都很多年了。
可惜,每笔收入都不多。多的几百,少的几十。
平时省吃俭用,都是猪脚饭、水。
甚至,坠楼前一小时的最后一笔消费,也是便利店的一瓶水钱。
儿子常年丢在老家给父母带,父亲有体残,母亲有内病。
老婆早离婚将近十年,抚养费也拖欠将近十年了。
死者弟弟在东莞,也是做空调相关营生,但家有四个小孩,不管是工作还是生活,都无力在深圳做点什么。
我以为,“三七”了,父亲节,死者仍在殡仪馆冷冻,是我作为法律服务人的错。
不过看着世界杯,我或许找到了一个借口,这是死者自己的错,因为本来你就是那么渺小的、无力的,死了也就死了,连同他们要求你走法律途径却又不给你任何履职答复责任所谓之的法治,也就是个球。
终归是死者的错。
和进不了世界杯一样,都是皮球的错,无关踢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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