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通过交易所得的城中村物业、长期持有可期待价值和市府处置结局、定有不同,按深府已处置历史遗留违建决定,一直是区分其违建程度与建成年份进行分类处理,深圳城中村物业绝大部分都是违法建筑、其实并不可怕,据统计约15%的违建都通过02年<两规已转绿本>约50%的违建通过09年<决定>普查登记了,定性为了历史遗留问题剩余约35%的增量违建再市府的三规文件中、仍决定保持从严待处置思路,这部分增量违建如叠加侵占城市规划红线或城市发展涉及到公共利益用地拆除其补偿低的结局,绝不可能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