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赵是个做电子烟生意的,2023年底接了笔往沙特发贷的活儿。
1600支电子烟,购置价36800元,找了家叫宏某的国际货运公司帮忙运到沙特阿拉伯。
签合同那天是2023年12月27日,合同写着:宏某公司收到货后,如果货物丢失或者没法按期交付,按照已付运费1.5倍赔偿,还要按照货物申报的货值进行全货值赔付。
老赵觉得这合同挺靠谱,最起码对方敢写赔偿条款,说明有底气。
2024年1月12日和13日,老赵分两笔给宏某公司打了60630元运费。
钱付了,货也交了,老赵就等着物流信息更新,等着客户收到货后打款。
结果没有物流信息,没有更新,没有签收记录,屁都没有。
老赵开始慌了,赶紧联系宏某公司的业务员。
"货到哪了?"
"正在运输中。"
"能不能给个具体的物流信息?"
"稍等,我查一下。"
这一查,就查了两个多月。
两个月啊,朋友们,电子烟都快过期了,货连中国的海关都没出去?
那两个月老赵每天晚上都睡不着觉,一边是沙特的客户催货,一边是宏某公司的业务员跟他打太极。
"再等等,再等等就好了。"
"海关查得严,最近出货慢。"
"你放心,货肯定没问题。"
翻译一下:货已经没了,我们在想办法甩锅。
2024年4月,老赵实在等不下去了,找了律师准备起诉。
律师给宏某公司发了律师函,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赔付运费和货物损失。
宏某公司电话不接,微信不回,律师函当废纸。
老赵只能去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宏某公司赔付运费90945元、赔偿货款36800元,还要支付滞纳金、担保费、律师费,一共十几万。
法院立案后,依法给宏某公司和它的法定代表人发了传票。
传票都送到门口了,宏某公司和法人当没看见,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这是什么操作?收了钱不发货,被起诉了不出庭,这是要把"无赖"两个字写在脸上?
法院只能依法缺席审理。
庭审的时候,只有老赵的代理律师到庭,被告席空空荡荡。
法官问:"被告呢?"
律师说:"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
好家伙,连装个样子的兴趣都没有。
法院根据老赵提供的证据,包括运输合同、银行付款回单、微信聊天记录、采购凭证等等,查明了事实。
合同写得很清楚,货物丢失要赔。
宏某公司收了货,收了运费,但是没有把货送到,也没有提供任何物流信息,货肯定是丢了。
法院认定:宏某公司构成了根本违约,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