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由租赁杂谈公众号整理发布,转载请在文首注明出处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公告传递出持续清退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的监管态势。6月3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关于申请移出深圳市第三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结果的公告》。公告指出,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此前公示了深圳市第三批非正常经营类融资租赁公司名单。在规定时间内,有8家公司申请移出第三批非正常经营名单;后经综合研判,上述8家企业均不予移出。公告介绍,截至2026年5月末,深圳市存量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共729家。公告强调,上述729家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不得继续从事或者变相从事融资租赁相关业务。请名单中各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主动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业务范围(去除企业名称、经营范围中“融资租赁”有关内容,并不再从事相关业务)或主动注销。此前,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前后三次发布的公告透露,2022年7月至2026年1月期间,深圳市共计已有1162家融资租赁公司通过注销、吊销、除名、撤销、变更名称和(或)经营范围退出融资租赁行业。简单汇总上述几个数字,深圳市将约清退近2000家融资租赁公司。而有多少融资租赁公司能得以持续经营?从不断缩减的存量非正常经营类企业名单看,深圳市融资租赁公司退出趋势不减。2025年8月28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发布2025年度深圳市融资租赁行业监管评级C级(含)以上公司名单,被评为C级(含)以上的融资租赁公司仅59家,比上一年同期公告的名单又减少了5家。2020年6月,原银保监会公布的数据显示,约72%的融资租赁公司处于空壳、停业状态,部分公司经营偏离主业。
2022年2月,原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融资租赁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答记者问中表示,据统计,截至2021年9月末,纳入监管名单、非正常经营企业名单的融资租赁公司分别有667家、7019家,前期分类处置工作已阶段性完成。
自银保监会接管融资租赁公司监管工作后,清理非正常经营融资租赁公司的工作一直在持续进行中。
2024年8月,多家媒体传出重磅监管通知:金融监管总局、证监会、市场监管总局等三部门近日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金融组织监管的通知》。“通知”部署了多项重点任务,其中“加快清零存量不合规机构”一项指出:对“失联”“空壳”以及严重违规经营的地方金融组织,抓紧制定规范的退出流程,应清尽清、应退尽退,力争三年内完成退出。2026年3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数据显示,截至2025年底,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六类地方金融组织数量同比下降26%,与历史峰值相比下降55%。2024年以来,累计清退不合规机构超过5600家。2024年以来,金融监管总局指导各地深入推进上述六类地方金融组织专项规范整治,大力清退“失联”“空壳”及严重违规经营等不合规机构,严肃治理息费过高、变相多头收费、不当催收等市场乱象。各地健全完善监管机制,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通过公示不合规机构、取消业务经营资质、实施信用惩戒、清退等方式,持续改善行业生态环境,取得积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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