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请将以上全部报名材料按照顺序扫描放在一个PDF文档,邮件主题和文件名称统一命名为:园医+姓名+手机号,发到邮箱852044512@qq.com。(不要发压缩包)。
4.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如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验证报告暂无法提供的,最迟应在考察结束前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资格初审
依据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人员,将以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面试。请在参加面试时携带相关证书、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将查验原件并收复印件。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形式等内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另行通知。
(四)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五)考察
1.体检结束后,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内容为资格复审,以及适应所报考岗位的相关情况。
2.资格复审时请将材料统一使用A4纸复印,并在材料右上角标注序号,按序号顺序进行排列。其中:第(1)(6)(7)项材料收原件,(2)至(5)项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3.因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在面试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考察合格,且不违反国家、省、市事业单位招聘有关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相关规定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劳动报酬、社保缴费、住房公积金和福利待遇等按照深圳市有关文件执行。
请报名人员详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于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致电咨询。咨询电话:0755-23303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