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展演选手请按照查询出来的比赛时间提前半小时到展演场地签到处进行签到,领取号码牌;
2.按指定区候场,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现场多次提醒未能参加展演的学员按自动弃权处理,评委会有权取消其展演资格,参演费用不予退还;
3.家长凭参赛选手身份证(原件或电子版均可)入场,请听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入场,展演期间不要随意走动、大声喧哗,选手展演结束后,请及时离场,切勿在观摩区域逗留影响他人;
4.展演现场提供钢琴、古筝大型乐器手持话筒或立麦,其余乐器自备。请提前调试好自己的乐器,进场后不得再调试;
5.展演采取评委打分制,根据年龄分组打分,取评委平均分作为选手最终得分;
6.展演演奏曲目时长规定为3分30,超过的,评委老师根据情况有权叫停,但不影响打分结果。
7.除声乐外,均为现场钢琴伴奏或无伴奏。声乐有伴奏的,请将伴奏音频(MP3格式)发送至邮箱:2442527588@qq.com。邮件标题及附件请按以下格式命名:选手姓名 + 专业 + 组别(例如:张三+流行唱法+儿童组)
8.本次展演费用包含参演选手证书、奖杯、文创等。
9.参赛选手严格按照组委会的要求填写真实资料,发现违规者退赛处理。
10.获奖说明:二等奖以上选手可获得中央音乐学院总展演入围证书,上海戏剧学院和南京艺术学院双份证书及奖杯。同时晋级三大音乐学院总展演。
11.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展演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