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班(新生):
6月12日9:00—6月18日17:30,共7天
中、大班(插班生):
6月16日9:00—6月18日17:30,共3天
第一种方式:
家长登录“光明区政府在线(http://www.szgm.gov.cn/)—政务服务—主题服务—学位申请”,点击幼儿园学位申请,填写申请资料信息,并将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进行扫描或拍照(保证清晰、完整),通过电脑(或手机)同步上传至招生系统。家长应确保其填写提交的信息准确、真实,对申请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凡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申请,均为有效申请。
第二种方式:
通过“i深圳”中“教育服务专区”进行网上报名。打开手机 APP“i深圳”,切换到“光明区主页”(或点击“生活在光明区”,进入“光明区主页”),在“精选专区”模块进入“教育服务专区”,选择“光明区学前教育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小班学位申请(幼儿园中、大班插班申请)”。报名流程与第一种方式相同。
第三种方式:
使用手机扫描二维码进入“学位申请”,选择“光明区幼儿园阳光招生平台”—“幼儿园学位申请”报名。报名流程与第一、二种方式相同。光明区学位申请网站二维码如下:
1.材料初审:6月19日—6月25日
幼儿园在招生系统查看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证件填写信息是否与系统相符(家长不用到幼儿园),材料齐全则予以初审通过,材料不齐或不符合申请条件,则在系统中否决,并注明原因。
2.材料审核:6月26日—7月8日
各职能部门通过电子比对方式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各幼儿园材料进行抽检与复核,并将审核情况在招生系统内进行反馈。家长自行登录系统查看审核情况。
3.材料复核:7月9日前
截至 7月 9日,职能部门审核结果发布后,家长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确定所提供证件真实有效后,带相关证件原件到第一志愿申请幼儿园申请复核。除填写错误、审核失误等原因外,其他情形(包括因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导致审核不合格的)不允许更改信息或补交材料。申请幼儿园填写复核申请表,报区教育局统一复核。7月 9 日 17: 30后停止受理任何复核申请。
7月中旬,区教育局根据招生计划、网上审核情况,按照《光明区幼儿园学位类型、积分办法及录取规则》规定进行录取。各幼儿园将录取结果在本园公示栏进行公布,同时以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家长是否录取。未被录取的幼儿,家长有疑问的,幼儿园应当予以解释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