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为年满六周岁(2020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①深圳市户籍儿童;
②按规定享受相关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③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④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温馨提示:
已取得小学一年级及以上全国学籍的学生不得重复申请小一学位,如家长重新申请并被学校录取,一经查实,直接取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