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知》提到,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格按照《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入学条件招生,不得招收不符合就读条件的学生。

严禁学校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面试、测评、接受简历等方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任何学校不得以考试或变相考试的方式“掐尖”招收插班生。在招生环节,严禁学校收取所谓的“择校费”“意向金”,将招生录取与“捐资助学”“教育基金”等各类赞助挂钩。

严禁设重点班、实验班
记者获悉,各区将严格落实“公民同招”全覆盖,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所在区统一管理,优先满足学校所在区学生入学需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超出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积分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
新生入学管理方面,《通知》也作出明确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要求,严禁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推进师资均衡配置、学生随机分班,全面实施均衡编班。学校编班方案、过程及结果应向家长公开,编班结果一经公示确定,不得擅自变更。
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未经义务教育招生平台报名录取的学生不予建立学籍。未经学校批准,不按学校规定期限到校办理注册者,不予建立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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