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址:https://stic.sz.gov.cn/xxgk/tzgg/content/post_12826107.html
请务必对照以下条件,确认本单位是否具备申报资格。任一条件不满足,系统初审将不予通过。
1. 单位基本要求:
在深圳市(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实际在深从事经营活动。
单位类型: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
2. 研发费用增长要求(分类型):
单位类型 | 成立时间要求 | 核心财务指标要求 |
企业 | 成立≥2个会计年度 | ① 2024年、2025年均申报享受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② 2025年研发费用 - 2024年研发费用 ≥ 200万元。 |
企业(新成立) | 成立<2个会计年度 | ① 2024年未申报加计扣除。 ② 2025年已申报加计扣除,且2025年研发费用 ≥ 200万元。 |
高校/科研机构/医院 | 连续两年纳入R&D统计 | 2025年R&D经费(横向+市外纵向) - 2024年同类经费 ≥ 200万元。 |
高校等(新纳入) | 2025年首次纳入R&D统计 | 2025年R&D经费(横向+市外纵向) ≥ 200万元。 |
3. 诚信与行业限制(一票否决):
行业限制: 企业不属于以下负面清单行业:烟草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
信用限制: 不存在被限制申请财政性资金项目惩戒;未被列入“超期未申请验收名单”或“超期未退款名单”。
资助方式: 事后补助(先研发,后补贴)。
资助范围: 对2025年比2024年增加的研发费用(增量) 进行分档资助。
金额范围: 每家单位最低 20万元,最高 300万元。
分档依据: 研发费用的增长幅度(具体分档标准未公开,由系统根据申报情况自动划档)。
特殊单位: 新成立企业、新纳入R&D统计的高校/科研机构/医院,根据其最近一年的研发费用总额(而非增量)参照上述档位给予资助。
核心原则:全程线上操作,立项后才交纸质材料。
登录系统
网址:深圳市科技业务管理系统(https://sticapply.sz.gov.cn)
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并填报。
在线填报
进入项目列表,找到“2026年度深圳市研发费用资助项目”,点击“在线填报”。
如实填写申请书,特别是研发费用数据。
上传附件(关键材料)
需上传加盖公章的电子扫描件,主要包括:
企业必须上传:
2024年度、2025年度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必须加盖税务机关业务章)。
对应年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表)。
所有单位上传: 单位资质证明、诚信承诺书等系统要求的其他材料。
生成签字盖章页
填报并上传所有附件后,点击 “签字盖章页打印” 按钮。
系统会生成一个PDF文件,包含需要签字盖章的页面。
线下签字盖章并回传
打印签字盖章页,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
将签字盖章后的页面扫描成PDF文件,再次登录系统,上传至指定位置。
提交审核
点击“提交”按钮。
成功标志: 系统受理状态变为 “待窗口受理”。
截止时间: 必须在 7月9日18:00前 完成提交。
事项 | 时间 | 备注 |
网上填报受理 | 2026年6月10日 — 7月9日 | 逾期系统关闭,无法补交。 |
项目核查与拟定 | 申报结束后 | 无需申报员操作 |
社会公示 | 待定 | 关注深圳市科技创新局官网 |
提交纸质材料 | 获得立项资助后 | 等待通知,届时按清单提交原件核验 |

1. 数据必须“绝对一致”,严禁四舍五入
申报系统里填的数字,必须与税务申报表上的最终数据完全一致,连小数点后都不能四舍五入。否则系统比对不通过。
2. 纳税申报表必须有“税务机关业务章”
上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不能是公司自己从电子税务局下载的未盖章版本。必须去税务大厅或通过税务系统申请带有红色或电子业务章的版本。
3. 注意“后补助”的潜在追回风险
获得资助后,如果因税务核查等原因导致2025年研发费用核减,使得应得资助减少,单位必须主动告知市科技创新局并退回差额。未主动退回的,会被追回资金并列入黑名单,影响未来申报。
4. 附件材料必须齐全、合规
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涉及科研伦理、动物实验、临床研究的,必须有伦理审查证明。
若审计报告有二维验证码,必须是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过的有效码。
——关于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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