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深圳市公办幼儿园管理办法》所列条件,现需要招聘6人:1名班主任、2名教师,2名保育员,1名保管员。招聘条件如下:
1.遵守法律法规,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无犯罪记录,品行端正;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
3.工作积极主动,善于学习,愿意接受前沿的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能力;
4.年龄为40周岁以下,深圳户籍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5.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1.班主任
(1)具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早期教育或相关专业;
(2)年龄原则上不超过 35 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持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4)具有3年及以上幼儿园教育教学经验;
(5)具备以下条件者,优先考虑:有广东省一级幼儿园、深圳市优质特色示范园工作经历;班主任工作经验;学科组组长经验;区级及以上荣誉奖项。
2.教师
(1)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2)具备学前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等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
(3)需有爱心、耐心、责任心,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有高度的工作热情。
(4)有积极适宜的儿童教育观,能独立组织好一日生活、具备较强的课程设计实施能力,能统筹协调班级工作及家长工作。
(5)具备以下条件者,可优先考虑:拥有2年以上公办园所教师工作经验、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有美术、音乐舞蹈、体育、园艺、摄影等特长。
3.保育员
(1)持有初级或中级保育员资格证,有3年及以上公办园保育员工作经验者优先。
(2)具备科学照料和管理幼儿生活的能力,并配合本班教师组织教育活动。
(3)能够严格执行幼儿园安全、卫生保健制度。
(4)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热爱幼教事业,师德品行良好。(5)年龄40周岁以下,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4.保管员
(1)热爱幼儿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条件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3)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Word、Excel、PPT等),能够进行基本的电脑操作及办公设备使用与维护。
(4)优先条件:具有以下经验之一者优先考虑:有幼儿园相关工作经验,熟悉后勤管理流程或相关行政事务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