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台九条措施赋能百万经营主体。
一是创业补贴支持。对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含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居民等自主创业人员,在深创办个体工商户可享受初创补贴、场租补贴和创业带动就业补贴,降低创业成本。
二是转型减负政策。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后,若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可依规申请降低缴存比例,简化证明材料,降低转型制度性成本。
三是线上线下协同发展。支持个体工商户利用直播电商、社区团购、短视频带货等新模式,拓宽经营渠道,鼓励线上平台加强流量扶持和数字化运营赋能。
四是健全维权救济机制。支持公共法律服务进大型专业市场、商业聚集区,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纠纷调解等服务,保护合法权益。
五是优化信用修复服务。简化信用修复程序和申请材料,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与信用修复告知书同步送达,帮助个体工商户修复信用。
六是推行“无事不扰”监管。在不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监管领域,将个体工商户可自主规范管理或已实现非现场监管的事项纳入“无事不扰”事项清单,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的干预。
七是优化政务服务与市场环境。清理妨碍个体工商户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政策措施,加强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维护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秩序。依托“深i企”平台统一发布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
八是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落实中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延续阶段性降费缓缴政策,降低企业用房成本,强化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降低企业融资贷款成本和担保费。
九是支持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资支持,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编辑 :颜芬芬
复审 :张云剑
终审:陶继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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