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①部分医用耗材及企业信息变更公示 ②配送企业公示信息
深圳:开展广东省麻醉管路等三类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报名
吉林:2026年6月份“企业公开接待日”时间表
阿拉善盟:开展2026年第二季度药品和耗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
广东:公示2026年5月份第2批次广东省医保耗材新增挂网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
公布2025年6月份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结果及开展配送关系维护、购销三方协议签订工作
①
部分医用耗材及企业信息变更公示(2026年第十批)
附件一:部分医用耗材及企业信息变更公示(2026年第十批)
②
配送企业公示信息(2026年第9期)
附件一:配送企业公示信息(2026年第9期)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麻醉管路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编号:SZGGZYHCDL202601)相关要求和工作安排,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展广东省麻醉管路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以下简称带量联动采购)报名工作,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本次带量联动采购品种为麻醉管路、一次性使用有创血压传感器、医用高分子夹板,具体如下。
1.麻醉管路通常由塑料或硅橡胶材料制成,用于麻醉机与面罩或气管插管等器械之间的气路连接。包含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0位为C141004247和C140202000的产品。产品须含管路(Y型接头)、储气囊等组件。
2.一次性使用有创血压传感器通常由血压传感器和血压传输管路组成。与有创血压监护主机配合使用,用于动、静脉压测量。包含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0位为C141611004的产品。带密闭采血装置的一次性使用有创血压传感器以及同时具备心排量监测功能的一次性使用有创血压传感器均不在本次采购范围。
3.医用高分子夹板通常采用玻璃纤维、聚酯纤维等高分子材料、铝合金、石膏粉、纱布、非织造布等制成,用于骨折或软组织等损伤的外固定。一次性使用,不与体内使用的医疗器械连接。包含但不限于国家医保耗材分类代码前10位为C031609080的产品。可重复塑形的医用高分子夹板不在本次采购范围。
二、时间安排
(一)产品信息维护起止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8日17:00。
(二)报名起止时间: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9日17:00。
三、网上报名及相关要求
申报企业在应规定时间内登录深圳医用耗材阳光交易和监管平台(https://yyhc.szggzy.com:9000/sso/login.html,以下简称深圳阳光平台)进行产品信息维护和产品报名工作,其中分类采购产品信息已审核通过的产品,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申报企业可直接进行报名操作;未完成产品信息维护的产品,申报企业应按相关要求在产品信息维护截止时间前进行信息维护并提交送审,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报名操作。
(一)产品信息维护。产品信息维护具体要求参照《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颅内支架等七类医用耗材产品信息维护的通知》(https://www.szggzy.com/jygg/details.html?contentId=20246739),其中企业填报的产品价格信息的具体要求如下:
1.带量最低价:截至2026年6月1日全国现行省级(含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最低中选价格。
2.全国省级最低挂网价:截至2026年6月1日申报产品全国省级平台挂网(中标)最低价格,广东省平台、广州平台和深圳平台均属于广东省级平台。
3.医疗机构最低实际采购价:截至2026年6月1日申报产品广东省的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最低价格。
产品信息维护路径:点击进入深圳阳光平台“分类采购”模块-“广东省麻醉管路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产品信息维护”。
(二)产品报名。进行产品报名前,申报企业须在深圳阳光平台上传《广东省麻醉管路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申报函》(详见采购文件附件3)和《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详见采购文件附件4)的盖章扫描件并填写相关信息,方可勾选产品信息已审核通过的产品进行报名。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申报企业可取消报名或重新报名,最终报名产品以截止时间点产品报名状态为“报名成功”为准。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允许企业进行补报、修改或撤销报名产品,请谨慎操作。
报名路径:点击进入深圳阳光平台“分类采购”模块-“广东省神麻醉管路等三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产品报名”。
(三)其他相关要求
1.申报企业应当及时申报获取国家医疗保障局医保医用耗材代码,并确保其准确性。
2.请各有关企业高度重视本次报名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系统报名或报名审核不通过的,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得补报或修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企业自行负责。
四、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机构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3185号南山智谷产业园A座(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
联系电话:0755-88653317
QQ群号:1016356180
服务时间:工作日 9:00-12:00,14:00-18:00
五、其他
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造成本次带量联动采购相关工作无法进行的,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视情况调整并通知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广大医药企业及社会组织与吉林省医疗保障局的交流沟通渠道,促进政府与相关组织的沟通交流及信息共享,使企业及时获取到最新的助企纾困政策及服务,推动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建立并实施“企业公开接待日”制度。
2026年6月份“企业公开接待日”时间为:6月10日(周三)14:00-16:00。地点为:吉林省医疗保障局410会议室(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3999号第一国际中心A座)。欢迎各医药企业、单位前来咨询。
接待流程
(一)收集问题信息。各有关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可于每月20日前填写《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企业公开接待日申请表》,发送指定邮箱(jlsylbzj@163.com)或传真(0431-80575904),每月20日前申请单位提出申请的,一般在次月进行接待,20日之后提出的申请转入下月处理。
(二)现场接待答疑。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各相关业务处室(单位)负责同志按期在接待地点与来访医疗机构和医药企业有关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现场接受政策咨询和业务办理咨询,解答有关疑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回应社会关切。医药企业提出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对于现场能解决的,即时回应解决;对于现场不能解决但可在一定期限内解决的,列入下步工作计划推进解决。对不属于医保部门职能范畴的,做好解释工作并将该问题反映给有关部门予以关注。
(四)其他有关事宜。本接待日设立后鼓励有咨询需求的两定机构、医药企业按照接待日安排集中来访、咨询。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原有电话、网络、邮箱等线上渠道继续开放,有需求机构、企业也可继续通过上述渠道咨询。
附件:吉林省医疗保障局企业公开接待日申请表
各药品、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为满足阿拉善盟公立医疗机构临床选择需求,保障药品、医用耗材及体外诊断试剂及时供应,并做好配送企业管理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关于做好内蒙古自治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内药采中心字〔2022〕246号)精神,将开展阿拉善盟2026年第二季度药品和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遴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配送方式
药品和医用耗材(含体外诊断试剂,下同)生产企业可直接配送,也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配送企业配送。
二、报名范围
拟在阿拉善盟公立医疗机构开展配送药品、医用耗材挂网产品的企业(含生产企业直配),且在全区其他盟市无配送权限的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在全区其他任一盟市拥有配送权限的药品、医用耗材配送企业采取简化程序增加配送权限,即时提交材料,即时审核通过,不在此次增补报名范围内)。
三、配送范围
阿拉善盟范围内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具备相应的配送资质。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产品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集中采购活动前2年内,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
(七)承诺配送区域为阿拉善盟各旗(区)所辖的所有公立医疗卫生机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为线上办理,各企业需将报名材料扫描成清晰的PDF版(彩色),连同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word版一并发送至阿拉善盟医药采购中心邮箱,并在邮件主题标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标明“药品、耗材或药品耗材”配送业务类型。
六、报名时间
时间:2026年6月1日—年2026年6月5日,请各企业按照时间要求发送报名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董文静 李洁
联系电话:0483-8350180
邮箱:mylbzjdjczx@163.com
七、注意事项
(一)提交材料需逐页加盖企业清晰公章,加盖企业其他印鉴的不予受理;
(二)提交材料严格按照本通知以及附件1、附件2的格式要求填制,报名材料应清晰完整,按照顺序编制页码连续扫描,报名资料须含报名材料PDF版和企业基本情况信息表(word)版两份;
(三)各企业应保证所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在其他盟市已开通当地配送权限的配送企业,可通过简化程序开通阿拉善盟地区的配送权限。
八、办理流程
(一)审核和公示
1.审核。阿拉善盟医药采购中心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集中审核。
2.公示。对审核合格的企业在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企业注册账户及资质维护
如公示期满无异议,各配送企业需登录内蒙古医保公共服务网进行注册认证,上传信用承诺书,待自治区审核通过后,企业进行资质维护。
(三)配送区域开通
网上企业资质信息核验通过后,由企业联系盟药采中心开通相应配送区域。
附件:1.药品配送企业报名材料格式要求
2.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材料格式要求
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统一全省医保医用耗材新增挂网流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对2026年5月18日前通过广东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子系统
(https://igi.hsa.gd.gov.cn/web/#/Index,以下简称“广东招采子系统”)“耗材挂网申报”版块申请挂网且资料审核通过的医保医用耗材产品拟挂网价格信息予以公示,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
即日起至2026年6月3日。
二、公示路径
请申报企业使用CA证书登录广东招采子系统,通过“耗材集中采购管理-耗材挂网申报-公示信息-统一新增挂网(GDHCTYGW27-20260502批次)”进行查看。
三、异议反馈方式及要求
(一)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申报企业在公示截止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医用耗材交易-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入口-信息复核/反馈管理-其他信息复核/反馈(耗材)”填写申请内容,并按照要求上传附件,异议反馈模板详见附件。
(二)企业提交的异议反馈材料须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应真实有效、清晰完整、有针对性、无歧义,并依法依规提供合法有效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各省耗材采购部门公章的证明文件、中标挂网公告、中标通知书或完整的官网截屏等)。
(三)请申报企业认真查看核对本企业相关产品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基础信息和最新医保编码信息),企业须对所提交反馈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因提交材料错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的、未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或未按照规定途径提交的异议反馈,原则上不予受理。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异议。
四、联系方式
(一)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二)咨询电话:020-87709875、020-38036197(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附件:医用耗材信息复核/反馈表(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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