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自学或自主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取得《补贴目录》内相应证书后,可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劳动者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时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本市户籍人员;
(二)在本市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人员;
(三)本市登记失业人员;
(四)在本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离校两年未就业实名登记的本市高校毕业生。
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时,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该职业(工种)低等级证书补贴。
取得的证书需要满足的条件
劳动者申请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时所使用的证书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广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二)经广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在本市开展评价并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参加国家、广东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技能竞赛取得赛事举办或承办单位核发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
用人单位自主评价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适用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