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籍、居住证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三方(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2.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大陆地区),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深圳户籍,提供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父母双方(或法定监护人)为非深户籍,提供父母双方或其中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以及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
(二)住房材料
1.属于自购房产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第一志愿公办幼儿园招生地段的合法有效住房材料(自有房的房产份额须大于50%),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产权人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如果房屋产权登记人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需提供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3)已购房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复印件。
(4)已购新售商品住宅但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尚未办理的,须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完成合同备案手续)、缴款发票原件以及入伙通知书(商品住宅楼盘需通过住建等相关部门竣工验收程序后,发放的入伙通知书才视为有效申请学位材料,入伙通知书提交时间截止至网上报名结束前)。
2.属于租房类别:
(1)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合法有效租房材料,租房材料日期必须在2026年4月30日(含当日)前。申请学位住房材料所标注的土地用途必须是居住用地,所标注的房屋用途必须是住宅或商住两用,不能是公寓、商铺、厂房、仓库、办公等。
(2)租住合法产权住宅房屋,须提供2026年4月30日前(含当日)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凭证》,有效期超过2026年9月30日(含当日)。
(3)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房屋的,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日期须在2026年4月30日前(含当日),无需提供《房产学位申请知情书》。非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登记查询,可在“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深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找到“政务服务-户政业务-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栏目进行查询,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并上传到招生报名系统。深圳户籍市民人口居住信息由家长本人在招生报名系统如实填写,验核时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匹配。
(4)公租房需提供与住保部门或受住保部门委托对公租房进行管理的单位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单位(非个人)与住保部门承租的公租房视为集体宿舍,按集体宿舍类别提交材料。
3.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
属于原住居民祖屋类别的,如果没有合法产权证明,应提供以下材料:
(1)股份公司股份证;
(2)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具的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即《坪山区学前教育入学申请·祖屋、自建房证明》(详见附件);
(3)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并至少提供该房屋2026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4.属于特殊房产类别的,包括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个人产权单身宿舍、回迁房、统建楼及其他无合法产权的房屋:
(1)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与该宿舍权利人或承租人(以下简称雇主)具有雇佣关系并提供以下材料(提交材料时请按照下面顺序排列)。
A.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雇主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B.雇主为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购买社保的相关证明,即社保清单。
C.集体宿舍产权证明材料:产权属于雇主的,提供雇主的房产证(不动产登记证);属于雇主租用有合法产权住房的,提供坪山区房屋租赁部门备案过的租赁凭证(红本);属于雇主租用无合法产权住房的,需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属于公租房的,提供雇主与住保部门签订的正式租赁合同。
D.雇主和社区工作站出具的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居住在该宿舍的集体居住宿舍证明(详见附件)。
以集体宿舍类住房材料申请学位,通过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集体宿舍证明相互印证;要求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产权证明、劳动合同以及社保证明,这四种证明材料所体现的工作单位及其公章必须一致。如不一致的,则须出具所涉及单位、公司之间100%控股的工商证明。
(2)个人产权单身宿舍:指产权属于个人,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所标注的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房屋用途为“单身宿舍”的房屋。①若产权属于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自有房产份额>50%),提供房产证(不动产权登记证);②若为适龄儿童父母所在公司的集体宿舍,需按集体宿舍类申请学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3)属于集资房、统建楼类别:提供有社区股份公司公章的购房收据或合同即可,无需提供其他证明材料。
(4)属于自建房类别的:提供街道办事处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具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即《坪山区学前教育入学申请-祖屋、自建房证明》(详见附件,此证明仅自建房权属本人家庭小孩申请学位时提供,租住自建房无需提供),并且至少提供该房屋2026年2、3、4月份的水费或电费缴费单据。
(5)属于回迁房类别的:提供回迁房户主与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相关合同或协议。
5.其他说明:
如果申请学位住房的产权人或承租人不是适龄儿童父母,而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适龄儿童(或其父母)需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若不在同一个户口本,需提供适龄儿童出生证明原件和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社保材料
1.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连续满1年有效参保证明(可自行在网上打印),即在2025年5月31日-2026年5月31日期间需连续有社保缴交记录,具体险种为养老+医疗(必须两者均参保满1年),且学位申请时为在保状态。
2.社保材料的提供方法
(1)非深户籍适龄儿童至少提供父母其中一方的深圳市个人的社保卡、参保证明和社保缴纳清单。
(2)适龄儿童随法定监护人在深圳生活,提供法定监护人的社保卡、参保证明和社保缴纳清单以及法院出具的法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书。属于法定收养关系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
(3)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
(四)补充说明
以上(一)至(三)项要求提交的各项材料,家长必须按照系统要求将原件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招生报名系统。若涉及商品房购房合同,拍照或扫描上传个人信息页、房屋信息页和签署页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