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0万捞人人出来了,为什么还成了诈骗案被害人?
有个虚开案件的当事人,一开始就找我们律师咨询。我们专业研判后明确告知:人本就不构成犯罪,再三叮嘱家属,千万别信外面所谓的人脉关系,不要花钱找人捞人。
可家属心里着急,根本听不进专业建议。遇上中间人打包票,谎称有内部关系,能帮忙取保、摆平案子,家属一时上头,直接转了2200万托他运作。
没过多久人顺利出来了,家属一直以为,就是这笔钱找关系摆平的功劳。
就这样过了大概半年,异地公安突然打电话,通知家属过去配合调查、做笔录。
到了公安局,家属才恍然大悟:
当事人本来就是走正常法律程序依法释放的,跟中间人半点运作没有关系。对方只是借着案件流程的自然结果揽功,从头到尾就是打着捞人平事的幌子骗人,如今已经被警方抓获归案。
更关键的是,这种私下给的捞人打点费,本身就属于违法所得,依法直接没收,一分都退不回来。警方通知家属过去,并不是让你当受害人追赃退钱,只是让你配合做证人笔录,固定骗子的犯罪证据。
结局特别讽刺:人本来就会按正常程序出来,白白亏掉2200万,钱被依法没收拿不回,自己还要跑去作证,有苦都说不出。
大家好好想一想:愿意花两千多万托关系捞人的,照样被套路,根本没人能私下摆平案件。普通人只想花几万、几十万,又凭什么觉得能找到所谓内部人脉?
说白了,刑事案件根本不存在能私下摆平案子的关系,全是拿捏家属焦虑的骗局。办案只认事实、证据和法律,千万别病急乱投医,轻信中间人的空头承诺,最后案子本来没事,反倒白白亏掉巨款,雪上加霜。
【讲解律师】:
广东国凡律师事务所刑事部主任
唐玉娟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