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啦
深圳垃圾分类条例要大改了
取消定时定点投放
罚款从50元最高涨到1000元
智能回收设施要铺进小区商场
地沟油严防回流餐桌
这份修正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每一条都跟你扔垃圾的方式有关

图源:深圳市司法局
2026年5月22日,《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下称《修正草案》)正式对外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这份关乎千万市民日常生活的新规,不仅取消了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的硬性要求,还对“乱扔垃圾”的行为进一步重拳出击——加大个人违规投放罚款力度,最高可达1000元。1️⃣通过深圳市司法局官网“互动交流-民意征集-当前征集”栏目在线提交意见。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路72号天平大厦1901室(邮政编码:518034),并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征求意见”字样。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至:hex@sf.sz.gov.cn。https://sf.sz.gov.cn/hdjlpt/yjzj/answer/50536修正草案内容非常多
小编为大家梳理重点
来看看核心的5大变化
旧规: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制度,强制"定时定点"。旧规:楼层不得设桶;公共区域(含地下)不得设其他用于收集垃圾的容器。新规:不再分档,罚款100~1000元,大幅提高。明确两网融合(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衔接融合),鼓励在住宅区、商场、超市乃至公园等场所,广泛设置智能回收设施或便民回收点。备受关注的餐厨垃圾,新规在要求“全量交由特许企业处理”的基础上,加码了资源化利用闭环。一方面,用技术手段严防废弃食用油脂回流餐桌;另一方面,明确鼓励将其用于生产生物柴油、生物航空燃油等清洁能源,实现真正的“变废为宝”。另外还有一点亮点
明确要求餐饮服务和配送提供者
提示消费者适量点餐
推行“光盘行动”
第四十六条: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应当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不得免费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鼓励在餐饮配送服务中采用可以清洗消毒、重复使用的餐具,并提供回收服务。将第四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餐饮服务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应当提示消费者合理消费,适量点餐,‘光盘行动’,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叉子、汤匙等餐具。”这份修正草案正在公开征求意见
每一条都跟你扔垃圾的方式有关
6月23日前还能提意见
去司法局官网看看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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