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四:2026年4月4日,南山区南光路发生一起无号牌电动自行车与小车碰撞交通事故。经南山交警现场勘查,确认涉事电动自行车驾驶员系某外卖平台在岗骑手,并同步启动事故深度溯源调查。
经查,该骑手所属的平台站点安全管理极其松散,日常安全教育培训覆盖率较低;工作用车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形同虚设,部分骑手仍然驾驶无牌车、超标车上路配送。同时,交警在调取该站点安全管理工作台账时,发现台账存在冒名签到、事后补做等情况,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严重缺位。且在接受交警询问期间,该站点站长及两名副站长提供虚假证言,影响公安机关依法办案。
目前,南山交警依法对该站点站长及2名副站长分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