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录取批次
本科提前批次招生范围:面向北京、天津、重庆、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陕西21个省(市)在高考本科提前批次按照普通高考录取模式,完全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范围:面向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个省(市)在综合评价对应批次按照综合评价录取模式,依据以上6省(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音乐类招生范围:面向广东、山东、辽宁、湖南、浙江、四川、上海、北京、福建、安徽10个省(市)在以上生源省(市)规定的录取批次,依据《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6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学校本科招生预留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用于生源质量调控及解决考生专业服从调剂而需要增加计划等问题。
第十六条 经教育部批准,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6年各学院设立的本科招生专业包括:
(一)经管学院:市场营销、国际商务、经济学、金融学、会计学、大数据管理与应用。
(二)理工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电子与计算机工程、物理学。
(三)人文社科学院:应用心理学、国际组织与全球治理、城市管理。
(四)数据科学学院:统计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五)医学院:临床医学、生物信息学、生物医学工程、药学、生物科学。
临床医学专业学制六年,第一二学年将学习大学核心课程、临床前学科知识及其临床应用;在第三到六学年学习临床学科知识和技能、见习和实习,并对医学科学研究进行系统学习和实践。医学人文及伦理课程贯穿整个学习过程。通过全面扎实的训练,培养具备专业医学知识与临床技能、兼具国际视野和人文情怀的世界一流医学创新人才。
(六)音乐学院: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七)人工智能学院:人工智能。
(八)数据科学学院、经管学院与理工学院联合培养专业:金融工程。
第十七条 专业招生、分流方案
(一)普通类本科专业招生方案:按试验班大类招生
1. 经济管理试验班:大一结束时学生可在经管学院的所有专业内选定主修专业;
2. 人文科学试验班:大一结束时学生可在人文社科学院的所有专业内选定主修专业;
3. 理科试验班:学生在大一选课前可在经管学院、理工学院、人文社科学院、数据科学学院、医学院(含临床医学专业)、人工智能学院及金融工程专业中,根据个人兴趣和特长自主选定所属学院,大一结束时在所属学院内选定主修专业。以下三类情况除外:
◉ 选择就读金融工程专业的学生在大一选课前需直接选定;
◉ 选择就读临床医学专业的学生在大一选课前需直接选定;
◉ 有意向申请香港中文大学与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跨学科数据分析及X双主修课程”、“航天科学与地球信息学及X双主修课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学及X双主修课程”、“人工智能及数学科学双主修课程”或“数学与应用数学联合课程”(有关信息详见招生官网)的学生在志愿填报期间或录取后选课前提交申请,并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通过后方可入读。学生在深港两地校园轮换上课和实习,各累计修读两年。
各省(市)招生试验班大类以生源省(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2026年大学拟设立丘成桐班(以下简称丘班),有意向的学生在填报志愿时根据实际情况填报以上试验班大类,并于录取后选课前提交丘班申请,参加学校组织的考核,考核通过后直接入读丘班(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的学生按各省综合评价招生简章执行)。丘成桐班旨在选拔培养潜力突出并有志于从事数学研究的优秀人才,学生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学生由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中文大学(深圳)联合培养,在两校轮换上课,各累计修读两年,可选择“人工智能及数学科学双主修课程”或“数学与应用数学联合课程”;一部分学生在深就读“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可择优申请进入八年制高层次培养阶段,高层次培养阶段大学将与“深圳河套学院”及“河套数学与交叉学科研究院(深圳)”开展联合培养,深度服务粤港澳大湾区。
(二)音乐类本科专业招生方案:按专业(招考方向)招生,具体方案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6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
第十八条 其他招生类型
(一)广东、浙江、上海、山东、福建及江苏6省(市)开展综合评价招生录取模式,具体招生录取详见以上6省(市)综合评价招生简章。
(二)音乐类招生录取详见《香港中文大学(深圳)2026年音乐类本科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