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五年来,深圳围绕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先行示范城市的意见》赋予的“率先基本建成法治政府”目标,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在案例培育推广、年度报告制度、法治督察等领域多线推进,坚持“刚性约束+精准激励”并重,多位一体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建立法治政府建设案例培育推广机制
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领域改革创新,对照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标准,注重法治政府建设案例培育、遴选、推广机制建设,在法治政府建设各个领域储备项目、培育典型,建立法治政府实践发展案例申报备选库,已入库52项。目前正开展法治政府实践发展案例遴选,持续深入挖掘、培育和推广法治政府建设的创新实践。一批法治政府建设创新案例相继涌现,多项经验获中央、省级层面认可并予以复制推广,“行政复议职责统一行使”“破产制度突破创新”项目入选深圳综合改革试点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第二批)并被国家发改委等七部委发文面向全国推广,创新“随信企查查”跨部门阳光执法联合监管模式、率先建设卫生健康“三个一”全流程综合监管智能平台等法治政府建设经验获广东省委依法治省办发文面向全省推广。
在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送率、公开率100%基础上,紧盯“精准抓”,2025年10月,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发布《深圳市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事项指引(试行)》,这是广东省首个对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事项内容进行系统性规范的文件,该指引共设置一级事项8项,二级事项36项,三级事项135项,为行政机关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实现“应报尽报”“精准报告”提供了清晰指引。
在全省率先以党的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的相关文件。深圳市委依法治市办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深圳市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工作办法》,常态化运行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席会商、联合履职四项机制。建立法治政府建设“督察+监督”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联席会商、工作协同,实现法治督察与复议监督、执法监督等有机贯通、相互协调。

深圳获评首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在2023年中国法治政府评估中荣获全国百座重点城市第二名。深圳公安“生命至上、接警即查”失联人员查找机制获得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命名。“深圳市破产事务管理改革项目”“深圳出台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认定标准工作指引,破解行政决策事项认定难题”分别获评2024、2025年度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创新案例”,“龙华区人工智能辅助审理系统赋能行政复议工作提质增效”获评2025年度全国法治政府建设“十大创新(培育)案例”。“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项目获评第六届“法治政府奖”。“大鹏新区强化海陆统筹打造近岸海域环境监管新机制”获评第七届“法治政府奖提名奖”。因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实践成效显著,深圳在首届“法治中国建设论坛”介绍法治政府建设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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