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手机登录“i深圳”小程序,通过相关页面进入。具体操作为:进入i深圳APP > 区级服务 > 福田区 > 一件事一次办专区 > 儿童入园专区。
(二)材料核验:
安排在6月6日-6月14日进行,采用分批核验,届时请已经报名的幼儿家长留意短信通知,按时携带材料来园接受核验(查验原件,留存复印件)。需核验的报名材料如下:
1.持有幼儿本人居民身份证(未取得身份证的可用户口簿、港澳通行证或护照等代替)、出生证和预防接种证;
2.持有幼儿所在家庭户口簿,其父母(或监护人,下同)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报读公办幼儿园的,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
3.幼儿所在家庭住址应在所申报幼儿园招生范围内,并持有家庭住所相关材料(下列材料中的任一项):
(1)由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社区住宅用途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有效购房合同;
(2)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住宅用途房屋租赁凭证;
(3)在住房建设部门登记备案的本社区政策性住房的购房合同或租赁合同;
(4)本社区其他住房材料。
(三)录取方式:
本园采取分类排序方式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低于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全部录取;报名材料核验合格的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参照福田区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相关政策,按分类排序方式依次录取(具体分类排序方式见附件)。
6月15日-6月18日将在幼儿园大门外公示栏公布录取情况,并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