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案号:(2021)粤刑核81433830号该编号位数超长,不符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年度死刑复核案件法定标准案号编制规范,不属于广东高院正常死刑复核案号段,格式明显不合规。 2、最高人民法院死刑核准案号:(2021)最高法刑核17098456号经本人拨打12368全国法院诉讼服务热线查询,上述两个案号全网无案件信息、法院内网无归档记录,12368系统无法查询到对应案件卷宗。 3、本人前往涉诉法院现场核查,法院自身亦无法查询、无法调取该两案号对应正规卷宗档案,足以证实涉案死刑复核、核准案号不真实、不合法。 4、本案属于故意杀人死刑立即执行案件,依法必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下发(2021)刑一执XXXXXXX号死刑执行命令,本案全程缺失最高法院长签发死刑执行命令文书及对应刑一执案号,死刑执行程序严重违法,依法不具备合法法律效力。 5、完整死刑法定程序链条断裂,无二审、复核、核准、执行完整闭环案号,涉案死刑裁定及执行行为均属违规违法。我现在专告深圳市伪造广东省高院和最高院的死刑复核文书,告深圳市中院没有最高院的死刑执行命令签名、盖章的法律手续,违法将我儿子执行死刑。我希望各位读者帮忙转发,让更多的人知道深圳市中院的司法系统极其黑暗。
此两份是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违法伪造的死刑复核法律文书,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我儿子杀害后,才将此两份违法伪造的死刑复核文书交给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先斩后奏,作出极其恶劣、残忍的手段。恳请读者帮忙转发阔散,让更多的人知道。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