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深圳商显产促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余翔律师团队代理了一件非常典型的劳动争议案件,情况是这样的:
去年,老板老王业务扩张,急需一名经验丰富的副总经理。很快,一份天花板级简历投递而来: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浙江大学 EMBA,华为、TCL、腾讯、格力等大厂高管履历,20 余年行业经验,擅长战略、供应链、团队管理。不仅简历金光闪闪,求职者张某面试时更是气场全开,谈吐专业、逻辑缜密,从行业趋势到企业管理,说得头头是道。老板老王当场认定:这就是能带着公司起飞的高端人才。
于是,双方迅速签约,合同期三年,从 2025 年 8 月 8 日至 2028 年 8 月 7 日,配上高管待遇。老王原本满心期待招到得力人手,没想到后续状况连连,完全超出了预期。
张某入职后,画风却逐渐跑偏。开会只会重复他人观点,提不出任何可行方案;基础公文写作漏洞百出,专业水平与博士身份严重不符;管理毫无章法,部门人心涣散,业绩毫无起色。更离谱的是,多名女员工实名反映:张某频繁进入生产车间,未经同意偷拍、录像,言语轻佻,深夜发暧昧信息,甚至借工作名义刻意接近女员工,严重违背职业道德,造成恶劣职场氛围。
于是,公司启动背景调查。一查,才发现张某所谓 “人大博士学历”查无记录,证书系伪造;与此同时公司为其申请高层次人才认定,被官方退回,理由是学历造假;甚至其声称的多家任职公司,部分查无工商信息,工作经历纯属编造。
白纸黑字、铁证如山,2025 年 11 月 29 日,公司立马解除劳动合同,并送达书面通知。
本以为真相大白,闹剧就此平息。但没想到张某彻底撕破脸皮,开启 职业碰瓷 模式,2026 年 2 月向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口气提出 7 项请求:不仅要求继续履行三年劳动合同,恢复副总岗位,还额外提出索赔 2025 年 12 月至 2028 年工资78.2 万元,并莫须有的主张加班费近 10 万元。更搞笑的是,居然要求公司公开道歉、恢复名誉,还要求公司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2 万元,最好还要求公司支付律师费 1.8 万元。
合计索赔金额近百万, 逻辑就是,我骗你没事,你开我就得赔钱。
终于到了开庭当天,老王与张某在法院走廊偶遇。张某却全程面带微笑,主动挥手打招呼,神态轻松自若,仿佛造假、被开除、提起诉讼未曾发生过一样,没有一丝愧疚与尴尬。反观我们老王,看着对方若无其事的嘴脸,想到自己招人最后还成了被申请人,气得浑身发麻,压抑不住的怒火直往上涌……
庭审过程更是状况百出。老王中途内急,举手申请离席如厕,被法官当庭拒绝,理由是 “庭审期间不得随意离席”。老王又急又气,有苦说不出,差点当场打起来,场面一度尴尬到极点。。。
在应对这起恶意劳动案件中,老王第一时间委托了余翔律师团队代理。经过团队律师的深入调查和全部掌握了张某入职的全部资料以及深入一线,亲自对员工进行访谈取证,余翔律师从以下几个方面一一驳斥:
首先,张某伪造博士学历,入职签字承诺资料真实,构成《劳动合同法》欺诈,劳动合同自始无效;其次张某职场越界、骚扰女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与公序良俗,公司有权合法解除;再者,张某有双重劳动关系(他同时经营着公司),履职严重失职,符合法定解除条件。
与此同时,余翔律师敏锐发现,公司最初解除时,未及时通知工会,这其实是企业常见致命漏洞。类似的案件很多,明明企业实体占理,却因程序瑕疵被判赔偿。于是团队第一时间指导公司补正工会告知程序,送达函件、取得回执,使得程序完全合规,来彻底切断对方碰瓷路径。
在庭上张某还狡辩称:“学历不是必备条件,公司查学历侵犯隐私”。但事实是高管岗核心是诚信,学历是履职基础;学信网核验是企业法定权利,何来隐私之说?对比之下,对方的狡辩实在不堪一击。
近日,深圳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了裁决,几乎全部驳回张某诉讼请求:
驳回继续履行合同请求(欺诈入职、信任彻底破裂,合同无效);
驳回工资、加班费、律师费等全部索赔:劳动关系合法解除,无支付义务;
驳回精神损害赔偿:不属于劳动争议范围,且公司无侵权行为;
仅判决公司支付少量工资差额 4879.02 元(正常履职薪资)。
最终,近百万索赔化为泡影,公司成功守住权益,避免百万巨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