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昨(29日)发布优化房地产政策,放宽福田、南山、宝安等核心区限购并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自今日(30日)开始施行。
(网络图片)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符合深圳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增购1套商品住房,即在相关范围内,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购买3套商品住房。
另外,持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无需提供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证明。
公积金方面,一是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缴存职工个人申请,贷款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申请,贷款额度从11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二是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浮比例,购买首套住房,上浮比例从40%提高至60%;新增初婚初育居民家庭购买本市住房上浮情形,上浮比例为50%,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该市住房,上浮比例从50%提高至70%,初婚初育家庭和有两个及以上子女居民家庭的上浮比例需二选一,不能叠加;购买该市保障性住房的,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
同时,符合多种上浮情形可累加上浮比例,最高可上浮170%,即缴存职工个人最高可贷189万元,缴存职工家庭最高可贷351万元。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深圳此次政策调整,旨在响应4月28日中央政治局“努力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总体要求,支持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动今年二季度及后续楼市积极向好。
本次政策调整聚焦于核心区域限购的精细化松绑与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显著提升,体现出对不同购房群体的差异化支持。特别是对改善型购房需求、职住平衡购房需求、多子女家庭、初婚初育家庭等居民家庭相关群体,给予了较大力度的政策倾斜。
摘录自香港经济日报。
《经济通》所刊的署名及/或不署名文章,相关内容属作者个人意见,并不代表《经济通》立场,《经济通》所扮演的角色是提供一个自由言论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