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项目受理通知书》《关于确定重组协调人项目重组协调人的函》,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下称重组中心)已受理深圳市好家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好家庭公司)重组,并确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作为重组协调人,依法开展债务重组工作。
为有序推进债务重组工作,现重组协调人根据《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工作规程(试行)》之规定,结合好家庭公司实际情况,拟通过竞争方式选聘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对好家庭公司进行审计以及资产评估,并协助重组协调人开展相关工作。现就公开招募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好家庭公司基本情况
好家庭公司成立于2012年01月09日,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七道17号深圳市数字技术园A1栋四层B区,法定代表人为张佳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101589085210H。好家庭房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6593.66万元人民币。
好家庭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一般经营项目:体育运动项目经营(不含棋牌服务);销售体育用品、服装、电子产品、家用电器、机械设备、文化用品;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证券、期货、保险、金融业务及其它限制项目);技术推广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健身服务;企业管理;文化体育产业投资(具体项目另行申报),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健身器材、康复设备、体育用品的技术开发;健身器材、体育用品的销售、上门维修;商业运营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体育场地设施工程;体育培训(高危体育项目除外);康复训练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自有技术成果转让;市场营销策划、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贸易经纪及代理(不含拍卖及其他限制项目);体育赛事活动策划;为体育场馆提供管理服务;物业管理;体育器材设备的租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须取得行政许可文件后方可经营);软件开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健身器材、体育用品的生产。
二、委托事项与完成时限
(一)审计机构委托事项
1.对好家庭公司资产、财务状况进行全面审计,提供客观、完整的财务数据审计结果,出具重组审计报告;
2.协助重组协调人的财产调查和债权审查工作,配合编制债权债务清册;
3.参加或列席债权人会议及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4.对审计事项及出具的报告进行解释及回答相关提问;
5.对审计基准日以后至重整受理日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审计结论调整或出具书面意见;
6.根据实际需要完成其他与审计相关的工作事项;
7.重组审计事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审计机构应向重组协调人书面说明并在审计报告中明确披露,并根据实际需要给予协助与支持:(1)股东出资是否到位,是否有资产转移、抽逃出资的行为;(2)好家庭公司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以及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情形;(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情形;(4)好家庭公司与其他关联方是否人格混同;(5)好家庭公司与其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企业之间的资金往来及其性质;(6)好家庭公司为关联企业及第三方担保情况;(7)好家庭公司重大未决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及执行案件情况;(8)好家庭公司预计负债情况;(9)其他在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重要事项。
(二)评估机构委托事项
1.对好家庭公司的全部资产进行市场价值及清算价值评估,并出具重组评估报告;
2.对好家庭公司的偿债能力进行分析,并出具分析报告;
3.明确好家庭公司优先债权对应资产范围及相应市场价值及清算价值评估,并出具专项评估报告;
4.参加或列席债权人会议及与评估事项有关的会议;
5.对评估事项及出具的报告进行解释及回答相关提问;
6.对评估基准日以后至重整受理日期间发生的变动进行重组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优先债权对应资产评估报告调整,或相应地出具书面意见;
7.根据实际需要完成其他与评估相关的工作事项。
(二)完成时限
审计机构应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重组审计报告。
评估机构应自签订委托合同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全部评估工作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自取得债权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偿债能力分析报告、优先债权对应资产评估报告。
(三)违约责任
中介机构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出具评估报告、偿债能力分析报告、受限资产清单的,重组协调人有权解除委托协议且不支付相应费用。若重组协调人不解除委托协议的,每逾期一日,则扣除该机构全部服务费用的1%。
因中介机构不当履行职责给好家庭公司、债权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申报条件与材料要求
(一)参加公开招募的资格条件
1.报名机构成立5年以上,具有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及相应的资质;
2.报名机构编入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对应中介机构名录或深圳市破产管理人协会破产案件审计/评估机构备案名单;
3.报名机构近3年内具有为破产重整或债务重组案件债务人提供资产评估/审计的经验;
4.报名机构指派人员近3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或者行政处罚等不良记录;
5.报名机构及其指派人员与好家庭公司不存在利害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回避情形及其他不得或不宜担任中介机构的情形;
6.本项目只接受单独申报,不接受联合申报,不得转委托。
(二)报名材料的基本要求
报名机构应当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报名文件:
1.报名确认函(见附件1);
2.报名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
3.报名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见附件2)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报名机构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注册资本、经营范围、规模、经营业绩及案件经验等;
5.报名机构工作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总体工作计划、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含出具报告时间)、具体环节的设计、工作质量保证措施等;
6.报名机构参与本项目团队人员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安排及分工、拟指派人员简历、资格证书等;
7.报名机构报价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收费金额及计算标准、收费方式、报价是否可协商及最大折扣比例;
8.诚信参选承诺书(见附件4)。
上述所有文件均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公开招募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报名机构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文件盖章版以PDF格式提交至重组协调人邮箱hjtcz2026@163.com;
2.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5月11日18时止,报名机构应在截止日期前提交报名材料,提交时间以电子版报名文件进入指定电子邮箱为准;
3.报名邮件命名方式:“日期—报名机构全称—报名文件”;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李律师,0755-83515666-8385。
(二)资格条件与报名材料审查
报名期限届满后,重组协调人对报名机构的报名条件和报名材料进行审查。不符合条件或报名材料不符合公告规定要求的,视为审查不合格,不具有参选资格。
(三)遴选确定
1.仅有一家机构报名
仅有一家符合资格条件及报名要求的中介机构报名的,直接确定为中选审计/资产评估机构。
2.多家机构报名
两家以上(含本数)符合资格条件的中介机构报名的,重组协调人将在符合条件的机构中,以报价方案为主要因素,综合考虑资质、规模、经验、服务方案等情况,选定一家中选机构、一家备选机构。重组协调人有权就具体工作安排及费用等事项与中选机构进行沟通,如无法协商一致的,重组协调人有权与备选机构进行协商,并视情况选择备选机构。
3.报名期满无中介机构报名
本次公开招募的报名期限届满无中介机构报名或者报名的中介机构均不符合资格条件或报名要求的,重组协调人在报名期限届满后3日内重新发布招募公告。
(四)通知
经公开招募确定中选中介机构及备选中介机构后,重组协调人将通过邮件方式通知中选中介机构及备选中介机构,对于未入选的报名机构,重组协调人不再另外通知。
(五)委托协议签署
拟聘请的中介机构确定后,由好家庭公司与审计/评估机构签署委托协议。
七、其他事项
1.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及重组协调人保留因情况变化撤回本公告的权利。
2.本公告的解释权归属重组协调人。
特此公告。
深圳市好家庭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重组协调人
2026年4月30日
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
1. 报名确认函
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3. 授权委托书
4. 诚信参选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