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事调解条例》即将于2026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历史性节点前夕,4月29日下午,由深圳市物业经理人学会与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联合主办的“物业管理商事调解与调解员职业发展规划研讨会”在深圳福田星河中心圆满举行。深圳市湾区法治比较研究中心、广东金桥百信(深圳)律师事务所、得成商事调解中心以及《民主与法制》社为活动提供了协办和承办的大力支持。来自物业管理企业、法律界、调解机构、高校、社区治理领域及媒体的30多位代表齐聚一堂,共同探讨商事调解这一制度红利如何深度赋能物业管理行业。研讨会由深圳市物业经理人学会秘书长李皓主持。
率先布局:以法治新通道破解行业顽疾
《商事调解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国商事调解事业正式迈入法治化、规范化的新阶段。对于长期面临欠费追偿、合同履约、设施维护权责不清等高频纠纷的物业管理行业而言,这无疑是一条高效、灵活、低成本的法治新通道。
在条例正式生效前两天举办此次研讨会,不仅是政策解读的“及时雨”,更是一次行业主动求变的战略布局。深圳市物业经理人学会联合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汇聚法律、调解、财税等专业力量,旨在推动物业管理领域从“对抗”走向“共赢”,助力行业降本增效,为基层治理现代化贡献“深圳智慧”。
多维解读:从制度设计到职业前景
研讨会上,多位专家从政策、法律、行业与职业发展四个维度,为与会者勾勒出清晰的行动蓝图。
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副会长朱海梦率先对《商事调解条例》的核心制度进行深度解读。她指出,条例明确了商事调解组织的设立条件、调解员的资质门槛及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过去调解“效力弱、执行难”的痛点。
广东金桥百信(深圳)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俊波以“商事调解与法律诉讼:功能互补、协同解纷”为主题,结合物业场景下的实际案例,揭示了“调解前置、诉讼兜底”的可行路径。他指出,调解能快速修复关系、保护企业声誉,而诉讼则为复杂争议提供最终裁决,二者协同可大幅降低社会治理成本。
深圳市物业经理人学会党支部书记姚成新则直击行业本源,剖析物业管理纠纷的本质——权责边界不清、价值感知错位及情法管理失衡。他提出,通过“权责清单透明化”“质价相符共识化”“调解优先习惯化”及“多方共治常态化”四条路径,有望从根本上化解社区矛盾。
深圳市人民调解协会商事调解专家陈俊放眼未来,带来“商事调解前景分析及调解员职业发展规划”的精彩分享。他强调,随着条例的实施,商事调解员已成为国家认可的正式职业,并有望成为法律服务领域的新兴蓝海。对于具备法律、管理或行业背景的物业经理人而言,这不仅是职业发展的“第二通道”,更是一个兼具专业深度与社会价值的全新赛道。
深度互动:从“聆听者”变为“共建者”
本次研讨会的互动环节持续近一小时,气氛热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博士、中国法学会法治研究所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所联合培养博士后许瀛彪以切身经历分享了调解的价值和意义。来自星河、深业、金地、长城等头部物业企业的相关负责人,以及法务、社区工作者等纷纷发言。大家结合自身工作中遭遇的欠费催收、邻里纠纷、公共收益分配等现实难题,就“如何将商事调解嵌入企业风控流程”“调解员如何获得业主信任”“调解协议的强制执行效力如何落地”等问题展开深度对谈。
与会者普遍认为,商事调解为物业管理提供了一条低成本、高效率、且能保住人情味的解纷途径。它不仅为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搭建了对话桥梁,也为基层治理中的“诉源治理”提供了有力抓手。
拉开序幕:开启深圳物业纠纷化解新篇章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标志着深圳物业管理行业正式拉开引进商事调解机制的序幕。它向全行业传递了一个清晰信号:面对纠纷,除了诉讼与对抗,还有一条更智慧、更温和、更具建设性的道路。
正如主办方在总结中所言,商事调解不仅是为行业“解压”,更是为物业经理人“赋能”。在《商事调解条例》的时代东风下,深圳物业经理人正以开放的心态与务实的行动,迈向一个更加和谐、专业、可持续的行业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