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刚,深圳楼市迎来利好消息
4月30日起实施!
深圳住房限购和公积金贷款新政

4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印发了《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将于2026年4月30日起正式实施。

与之前相比,《通知》放宽了深户和非深户居民家庭的住房限购条件,提高了对于购买首套住房、初婚初育居民家庭、多子女家庭购房、保障性住房等公积金贷款额度。
本次政策首次提及初婚初育居民家庭,并且未提及以前说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二星级及以上的绿色建筑。
新政重点
✅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1️⃣增购商品住房
符合本市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自购房之日前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1年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基础上,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增购1套商品住房。
2️⃣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
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可在福田区、南山区和宝安区新安街道范围内购买1套商品住房,以满足其在深住房需求。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
1️⃣提高贷款额度:缴存职工单独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70万元。缴存职工共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若合并计算可贷额度,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为130万元。
个人申请
最高额度从60万元提高至70万元。
家庭申请
最高额度从110万元提高至130万元。
2️⃣优化贷款额度上浮比例:
(1)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首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上浮60%。
(2)初婚初育居民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分别上浮50%、70%,同时符合两种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上浮50%或70%。
(3)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可以上浮40%。
提高3类购房情形上浮比例
购买本市首套住房
上浮比例从40%提高至60%。
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购买本市住房
上浮比例从50%提高至70%。
购买本市保障性住房
上浮比例从20%提高至40%。
新增1类购房情形上浮比例
初婚初育居民家庭购买本市住房
贷款额度上浮50%。
同时符合初婚初育居民家庭、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居民家庭两种情形的,选择上浮50%或70%其中一个比例执行。
调整后,职工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本市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上浮170%,即个人最高可贷189万元,家庭最高可贷351万元。
所以
调整后的公积金可以贷多少?
✅深圳公积金贷款基础额度
1️⃣深圳公积金个人贷款基础额度:70万元。


热点问题解答
问
已放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能不能提高贷款额度?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购买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申请人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和共同申请人家庭应当在本市未发生或已经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申请时的政策确定,在该笔贷款尚未结清前,暂不支持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不支持对同一笔贷款申请调整额度。
答
问
正在审批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能否提高贷款额度?
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处于审批中尚未放款的职工,如需按最新政策提高贷款额度,可向贷款银行申请将原申请退回初审或撤销,再按最新政策重新提交贷款申请。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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