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上午,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秘书长刘静、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专家库法律专家温正振,以及深圳建筑业协会副会长季安、秘书长黎军、行业发展部部长王娜、法律顾问单位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林、中核华泰副总法律顾问聂云红,共同前往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立案庭庭长王勇、副庭长朱珠及调解组组长叶金花等领导进行专题座谈。各方围绕行业协会设立市场化行业调解组织、推动建筑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实现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衔接等议题展开深入交流。
座谈会上,深装协刘静秘书长结合协会工作实际,介绍了协会调解组织前期工作开展情况、难点问题,为后续工作提供实践参考。深圳建筑业协会季安副会长、黎军秘书长则介绍了建筑行业的现实困境,以及纠纷调解相关管理办法文件。各法律专家从收案、司法确认、权益保护、具体案例等方面进行了分析。
王勇庭长介绍了即将于5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事调解条例》,对协会主动探索行业调解机制表示肯定,并就调解组织的设立路径、司法确认的操作规范、风险防范等关键问题提出了专业指导意见。王庭长指出,调解组织应首先依法取得经司法行政部门审批的合法身份,并积极申请成为法院特邀调解组织,方可承接法院分流的调解案件。同时,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司法确认将严格审查,防止虚假调解、损害第三方利益等情形发生。朱珠副庭长则补充介绍了社会组织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管理规范和业务范围。
会议还就“赋强公证”、“调解+仲裁”等替代性执行保障机制进行了探讨,建议协会在提升调解组织公信力、建设高水平调解员队伍、降低企业纠纷解决成本等方面持续发力。与会各方一致认为,行业调解组织的发展应坚持自愿、合法、公正、保密等原则,注重实质化解矛盾,维护建筑行业良好营商环境。
后续,深圳市装饰行业协会将深入贯彻落实最新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协会调解组织运行流程、优化工作机制,不断提升调解组织公信力和纠纷化解实效,为会员企业提供更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