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支持内容
1.对2025年度产值1亿元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工业企业,2024、2025年度新增租赁生产研发用房(土地用途为M1或MO)增资扩产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定补贴。
2.申报主体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宝安区实际从事经营活动。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主体在申报期限内登录宝安区亲清政企服务直达平台搜索申报项目“2026年企业增资扩产租金补贴项目(2024、2025年度新增租赁)”,根据要求在线填报相关材料。通过网上申报的企业,还需通过各街道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提交纸质材料。
三、申报时限
网上申报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6月22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4月22日-2026年6月30日。
四、纸质材料提交方式
各申报主体应将纸质材料提交至宝安区各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五、注意事项
(一)申请主体对申请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每一项材料须加盖企业公章,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网上申报后打印通过预审的申请表装订在第1页,其余的材料按照申报顺序装订,材料一式两份,用A4纸装订成册。
(二)我局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项目申报事宜,请申报单位自主申报,不得以中介机构名义代理申报,不得将资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我局将严格按照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并根据年度预算安排拨付资金。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假借我局工作人员名义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局举报。
深圳市宝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