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博士后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中心提供的工资福利总额约每年36万元人民币,含深圳市政府补贴18万元/年)。
2. 按照《深圳虚拟大学园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相应办公、科研条件和科研经费。
3. 博士后出站后与深圳市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在深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深圳市财政给与每人36万元留深资助。
4. “广东省博士后人才引进计划”对在境外获得博士学位,且学校排名在世界前200(以毕业当年QS排名为准)的在深博士后发放60万元生活补贴,分两年发放(以省、市相关政府部门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出站后与广东省用人单位签订工作协议或劳动合同并承诺在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广东省财政给与每人40万元留粤资助。
5. 根据深圳市有关博士后的落户政策,博士后本人可以在深圳落户,配偶及子女随迁。
备注:广东省和深圳市政府补贴相关政策具体以政府最新发布的正式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