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次遴选面向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自愿诚信报名。报考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报考者参加考试时,应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四)各区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鼓励和支持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参加遴选,不得随意阻挠报名,不得妨碍遴选工作正常开展。遴选单位不得擅自终止遴选程序。报考人员在成功报名后,不得主动放弃。
本公告及相关附件同时在深圳组工在线、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深圳考试院专栏发布,并在市直遴选机关的网站同步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