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时代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优化人才结构,深圳市相关法院、检察院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办公室文职岗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秉承“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旨在吸纳具备良好职业素养、扎实专业基础与高度责任心的优秀人才,共同服务于深圳法治建设。
一、 招聘单位与岗位性质
本次招聘主体为深圳市辖区内多家法院及检察院。招聘岗位为办公室文职岗,属于司法机关正式设置的辅助性、专业性岗位。录用人员将与用人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规范的法律劳动关系,享受与岗位对应的全套薪酬福利待遇,非劳务派遣或其他形式的用工。此举旨在保障员工权益,确保队伍稳定,实现个人与单位的共同长远发展。
二、 岗位职责与工作内容
1. 司法行政文书处理:负责各类司法文书、行政公文的接收、登记、流转、校对、印制、归档等全流程管理工作,确保文书规范、传递高效。
2. 案件信息管理与统计:协助进行案件信息的系统录入、数据维护、统计分析及报表生成,为审判、检察业务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
3. 会务与综合协调:承担部门内部及跨部门会议的组织、筹备、记录及纪要整理工作;处理日常来电来访、事务通知、内部协调等综合性行政事务。
4. 档案与资料管理:负责诉讼档案、行政档案及其他工作资料的整理、装订、保管、借阅及数字化管理工作。
5. 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与岗位相关的综合性、辅助性工作任务。
三、 任职资格与条件
应聘者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国籍与政治素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学历与专业:具备全日制统招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已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专业不限,法学、中国语言文学、行政管理、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档案学等相关专业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 年龄要求: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4周岁。对于综合素质特别优秀或具有相关岗位丰富经验者,经招聘单位审核可适当放宽。
4. 身心条件:身心健康,体貌端正,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裸露部位无纹身,无影响正常工作的重大疾病或传染病史。
5. 背景审查:本人及直系亲属(父母)须政治历史清白,无刑事犯罪记录,符合司法机关录用人员的政治审查标准。
6. 能力素质:具备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办公自动化软件;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保密意识。
四、 薪酬福利与发展体系
我们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和行业吸引力的全面薪酬福利保障:
• 薪酬待遇: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综合年薪不低于13万元人民币(税前,含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年度考核奖及各类工作性津补贴)。待遇水平将随个人能力提升、职级晋升及单位整体效益增长而逐步提高。
• 社会保障:依法为员工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五险一金”)。
• 福利体系:享受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等假期;提供年度健康体检、节日福利、工会福利等;根据工作需要提供相应的职业装。
• 职业发展:拥有系统化、多元化的职业培训体系,涵盖岗前培训、业务技能提升、综合素质拓展等;设立清晰的内部职级晋升通道,鼓励员工立足岗位,专精业务,实现个人职业价值的持续增长。
五、 招聘程序与时间安排
本次招聘将严格按照以下程序组织实施:
1. 报名与资格初审:应聘者需通过指定渠道提交报名材料。招聘单位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步审查,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
2. 笔试:笔试内容侧重于综合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法律常识及文字表达能力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将以短信或邮件形式另行通知。
3. 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适配度、应变能力及岗位认知。
4. 体检与背景调查:按照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加权)择优确定拟录用人选,统一组织体检,并开展政治背景审查。
5. 公示与录用:对通过所有环节的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注:本次招聘报名截止时间、笔试面试具体日程安排等详细信息,请密切关注后续发布的官方通知。)
六、 报名方式与咨询
我们诚挚邀请有志于投身司法事业、追求稳定卓越职业平台的优秀人才踊跃报名。请提前准备好个人详细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等材料的电子版。
这是一个将个人成长融入国家法治进程的宝贵机会。深圳法院、检察院系统,期待与严谨、踏实、富有责任感的您携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崇高事业中,书写属于自己的职业华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