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罚单揭开“专业人设”的真相
近日,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在医美圈引发关注。
深圳市美兰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官网自称“深圳MLS医学美容中心”)因无证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被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依法罚没134.75万元。
更值得玩味的是——罚单开出之后,该机构的官网依然“岁月静好”地展示着医美项目与所谓专家风采。
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这起案件背后的合规警示。
先看主体身份。
被处罚的“深圳市美兰站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从工商登记来看,是一家企业管理咨询类企业,而非医疗机构。
然而,根据罗湖区卫健局的调查,2023年8月19日至2024年11月24日期间,该公司在深圳市罗湖区嘉宾路爵士大厦的经营场所内,安排一名叫“张某某”的人员,为消费者开展医疗美容注射诊疗活动。
消费者支付的费用,直接转入该公司账户;
经营场所的物业、水电费用,也由该公司缴纳。
换句话说,这场医美活动,从场地到收费到组织实施,全链条由该公司操盘。
而最关键的两点:
该公司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张某某”也无任何医师执业资质。
2026年4月8日,罗湖区卫生健康局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2022修订)》作出行政处罚:
没收违法所得12.25万元,并处违法所得10倍的罚款122.5万元,合计罚没134.75万元。
案件本身并不复杂,真正引人深思的,是处罚之后的“画面反差”。
截至发稿,该公司的官方网站仍在大量宣传医疗美容相关内容,包括各类医美项目介绍、案例展示等。
网站上还重点介绍了“张某某”,展示其所谓的获奖荣誉与执业背景。
而卫健局的处罚决定书明确指出:
此人并无任何医师执业资质。
更关键的是,经查询国家卫健委及信用中国官网,截至目前,该公司仍未显示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也就是说,一个被官方定性为“无证执业”的主体,在受到行政处罚后,其对外宣传的形象,依然是一家“正规医美机构”。
这起案件的处罚力度,值得细看。
依据《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条例(2022修订)》,无证开展医疗执业活动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
本案中,监管部门直接顶格处以10倍罚款。
这不是一个随意的决定。
对于以“企业管理咨询”之名行医美之实的主体,监管部门的态度已经很明确:不认“马甲”,只看实质。
你是谁注册的不重要,你实际做了什么才重要。
同时,处罚之后持续的公开信息核查、舆论监督,也说明监管并非“罚完就结束”。
一家机构是否真正停止违法行为,是否还在以同样方式对外宣传,都会进入持续关注的视野。
面对这类“宣传一套、资质一套”的机构,普通消费者该如何自我保护?
我们整理了一份线下医美资质核验清单:
进店后,先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不是营业执照,是卫健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
核对上面的“诊疗科目”是否包含你打算做的项目(如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并确认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向机构索要主诊医生的《医师执业证书》和《医师资格证书》。
记下姓名和执业证书编号,登录国家卫健委官网或“医健通”平台,核实其执业地点、执业范围是否与当前机构一致。
注射类、光电类项目,药品和医疗器械必须有合法来源。
可以要求查看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拒绝使用来路不明的“三无产品”。
医美本质上是一项医疗行为,不是生活美容,更不是企业管理咨询。
一张罚单罚了134万,官网还在照常宣传——这提醒我们两件事:
对机构而言,合规不是做给检查看的,宣传和资质必须对得上;
对消费者而言,官网再漂亮、案例再诱人,都不如亲眼看到那一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来得实在。
本文提及的处罚信息来源于深圳市罗湖区卫生健康局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深罗卫医罚[2025]25号)。相关宣传内容为公开网络信息,资质情况以监管部门及当事主体官方公示为准。本文不作为消费决策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