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车主注意啦!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发布通告
两项交通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继续实施
即日起
继续执行原有
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
4月21日起
继续实行公交专用车道管理
4月19日起继续执行
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为缓解我市部分道路的交通压力
进一步改善市区的道路通行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继续执行
原有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具体通告如下
一、滨海大道、滨河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一)将滨海大道、滨河大道(滨海白石立交至滨河下沙人行天桥)西往东方向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核定载客人数9人(含9人)以下的小型、微型客车,且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
二、梅观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一)将梅观大道(原梅观高速)北往南方向(华为出口至梅东二路段)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至9时,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三、坂银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一)将坂银大道主道(环城南路至北环大道段)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北往南方向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南往北方向工作日每天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四、新彩隧道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一)将新彩隧道主道最左侧一条车道设置为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
(二)工作日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多乘员车辆以外的机动车经多乘员车辆专用车道行驶。
(三)使用多乘员车道的车辆必须为车辆乘员是2人及以上的客车(含公交车)。
五、对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我局将依法予以处罚。
六、本通告自2026年4月19日至2027年4月18日施行。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照本通告,按交通标志指引遵法行驶。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4月21日起继续实行
我市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为进一步挖掘道路资源
提高路网通行能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继续实行
我市公交专用车道管理措施
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全市公交专用车道:工作日的每天7时30分至9时30分、1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下列道路除外:
(一)深南路(文锦路至华富路段)、红荔路西行(上步路至深圳市妇幼保健院段)公交专用车道:每天7时30分至19时30分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艺海路、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东行(罗沙路至盐排高架)、大梅沙隧道东行出大梅沙匝道、艺海路上惠深沿海高速公路(S30)西行匝道公交专用车道: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的每天9时至21时,禁止公交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辆行驶。除上述时段外,准许社会车辆经公交专用车道行驶。
二、以上所称的公交车辆是指线路公交车辆和10座(含10座)以上黄牌载客客车。
三、请广大驾驶员注意交通标志标线的变化,服从交通警察的指挥。
本通告自2026年4月21日至2027年4月20日施行。原有通告内容与本通告不相符的,以本通告为准。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照道路交通管理法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6年4月17日
统筹整合:罗湖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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