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
有市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提出建议
希望深圳能允许将住房公积金
用于缴纳物业费或水电费
该网友指出,目前部分省市已允许住房公积金用于物业费缴纳,希望深圳考虑开放这个功能。“毕竟目前即使我买了房,因为政策原因,二房情况下每月也只能提取60%,还有40%是属于在池子里无法使用。”该网友建议深圳市跟进这一举措,以便市民们有更多现金流可以用于促进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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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回应称,后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根据国家、省、市住房政策,以及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和贷款业务开展情况,进一步研究完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政策。

官网回复
已有多地支持使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公积金是否可以用于交物业费?
去年12月10日至11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提出要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今年以来,各地密集出台政策,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条件,加大对居民租房、购房的支持力度。除此之外,多地还开展了多项探索,进一步拓宽公积金使用范围。如今,公积金不仅可用于买房、租房,还能用于抵扣物业费、大病医疗支出、加装电梯等更多民生领域。
目前,河北石家庄、江苏徐州、辽宁沈阳等地均已支持使用公积金支付物业费。
深圳公积金有13种使用情形:
不但可以买房租房还贷
失业看病等关键时刻也能用得上
尽管目前深圳暂不支持公积金抵扣物业费,但作为全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的先行示范区,深圳在资金使用的“广度”与“深度”上早已走在全国前列。
目前,深圳公积金可使用的范围非常广泛,涵盖住房消费类和非住房消费类13种情形。
在住房消费端,政策不仅涵盖了买房、租房、还贷等传统刚需场景,还打通了老旧小区改造、加装电梯等存量房提质场景,实现了从“解决居住”到“改善居住”的闭环支持;在非住房消费端,则针对退休、失业、大病医疗及低保家庭等特定群体,提供了强有力的兜底保障,确保资金在关键时刻能“用得上、救急难”。
住房消费类
1、购买住房
提取条件:职工或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深圳市内或异地购买含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者保障性住房,且住房消费情形发生时间与申请提取时间相隔三年以内。
温馨提示:
2010年9月30日之后购买的第三套及以上住房(包括异地)不得提取。
2、支付房租
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内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
3、偿还购买本市范围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提取条件: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偿还深圳市内住房的贷款本息。
4、参与出资改造本市老旧小区项目
提取条件:参与出资改造纳入深圳市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的,房屋产权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
5、其他住房消费
提取条件: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深圳市内有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发生除购房、支付房租、偿还住房按揭贷款之外的其他住房消费。
非住房消费类
6、退休
提取条件:职工已领退休证或已达法定退休年龄。
7、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条件: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8、失业
提取条件:男性年龄满50周岁或者女性年龄满45周岁,失业且公积金账户封存满2年。
9、出境定居
提取条件:职工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定居。
10、户籍迁出本市
提取条件:职工户籍由深圳市迁至境内其他城市,且公积金账户已封存。
11、非深户离深
提取条件:职工为非深圳户籍,且已办理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出和接续手续的,可提出申请;若无法办理转出和接续手续的,在本市社会保险停止缴费满3个月后,可提出申请。
12、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提取条件: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者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的职工可提出申请。
13、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
提取条件:职工本人或者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包括: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重型肝炎、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开颅摘除手术、重大器官移植手术、主动脉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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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南方都市报(公众号)
编辑 | 曾毅伟 责编 | 杨雪敏 林玲
审核 | 李世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