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递补进入考察、体检人员请于2026年4月13日,按招聘岗位要求携带并提供如下资料到茂名新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地址:茂名市电白区南海街道海城二路6号)405办公室进行现场复核:(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3)无犯罪记录证明盖章纸质件1份;(4)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证明原件(如:证明工作经历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任职文件等)及复印件1份。
如因个人原因放弃考察,请下载填写《放弃声明》(见附件2),并于4月13日前发送扫描版文件至邮箱:dwb123452024@163.com。如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复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需到集团指定的本市医院完成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应聘人员,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新城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等额递补。
(三)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新城集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依次等额递补。
(四)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安排会通过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