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5日,张女士腹痛呼叫120,调度指令明确送往龙华区人民医院(距离2.8公里),但救护车将其送至3.8公里外的健安医院。患者凌晨0:53入院,1:33确诊腹腔大出血休克,健安医院延迟至上午8点才转院,最终患者因脾动脉瘤破裂于当日17:42死亡。
2025年11月,龙华区卫健局认定医院“连续两次违反调度指令”,性质恶劣,罚款7.6万元;
2026年3月18日起,暂停健安医院院前急救服务6个月。
综上所述,深圳健安医院对死者存在过失,知晓救助的重要性与可能死亡的风险,仍然过于自信能够避免死亡发生。
应当对深圳健安医院法人代表吴秀香以过失致人死亡,提起刑事诉讼,建议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5年有期徒刑;同时对死者家属承担医疗责任民事诉讼赔偿
深圳市龙华区卫健委主管领导应当以包庇罪提起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