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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件回放】
根据媒体报道,2025年8月5日凌晨,深圳张女士因突发腹痛拨打120急救电话。按急救中心调度指令,她本该被送至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救护车却将她拉到了车辆所属的深圳健安医院。在家属多次强烈要求下,当天上午(已经历时超过8小时),患者终于被转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医院,最终因脾动脉瘤破裂出血抢救无效离世。
后,死者家属向主管部门予以举报投诉。
经小编在天眼查查询,深圳健安医院的注册登记核心信息如下:
医院名称:深圳健安医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5983399XA
法定代表人:吴秀香
注册资本:300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6年01月1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沙吓工业区169号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中医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中西医诊疗服务;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皮肤科、医疗美容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中医科、内科专业、骨伤科专科、肛肠科专科、针灸科专科、推拿科专科的设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及持股比例:深圳市国丹医院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
实际控制人(穿透后):國丹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另外,根据深圳健安医院公众号简介称,该院始建于2004年12月(但与工商登记显示的成立日期并不符,是否有其他历史渊源暂不知),是深圳市120急救中心网络医院,全国联网医保定点医院,全国首家一级医院胸痛中心(是否存在夸大宣传暂不知),开设有妇科、内科、外科、口腔科、中医科、皮肤科、眼耳鼻喉科、儿科、体检科等科室。
二、【官方处理结果】
2026年4月8日晚,深圳市卫健委发布情况说明,确认上述违规属实,龙华区卫生健康局已依法对其作出罚款7.6万元的行政处罚;深圳市卫健委依法责令该院自2026年3月18日起暂停院前医疗急救服务六个月。
【小编温馨提示】
院前医疗急救(即患者入院之前的急救活动之医疗专业名称)中,急救车将患者运往哪家医院,需要按照急救中心统一指挥调度指令行事。
如果急救车辆未按照调度指令要求私自将患者转运到其他医院,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的规定,或将面临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上述案例中涉事医院被处罚7.5万元属于居中处罚,并未顶格处罚。
【法规政策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医疗急救条例》
第三十条 医疗急救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当根据患者症状,按照院前医疗急救操作规范对患者实施必要的急救措施。
需要将患者送至医疗机构救治的,医疗急救人员应当按照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相应医疗机构。
因患者伤病情等原因需要送往其他医疗机构的,医疗急救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市急救中心,经市急救中心评估并改变调度指令后送往相应医疗机构。
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急救网络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派出院前急救车辆、医疗急救人员或者未按照调度指令将患者送往医疗机构的,由卫生健康部门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