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4日,北京三夫户外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三夫户外)发布《关于公司董事收到立案告知书暨董事辞职的公告》称,公司董事易某涉嫌操纵三夫户外股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易某申请辞去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易某不再担任公司职务,且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2023年2月1日,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易某存在操纵证券价格违法行为:一、控制使用账户情况。2018年11月1日至2020年6月19日(下称操纵期间)易某以直接控制账户、受托管理账户、借入配资账户等形式实际控制76个证券账户用于交易三夫户外。二、操纵三夫户外情况。操纵期间,易某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交易等形式,操纵三夫户外股票价格,共计盈利27,970,620.32元。证监会决定:没收易某操纵三夫户外违法所得27,970,620.32元,并处以27,970,620.32元罚款。易某不服,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均被驳回。
林某某在操纵期间交易三夫户外股票。法院委托第三方对林某某的损失进行测算,损失金额为157169.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