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区在报名条件中明确要求父母在福田区购房或租房且实际居住。
在公布录取结果前,相关职能部门不定期上门核实学位申请人的实际居住情况,一旦核准未实际居住的,取消其学位申请。
罗湖区在报名条件中明确要求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
受理申请后,学校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实行“三位一体”上门核查。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家长必须在前一年8月31日前,主动到社区工作站或联系楼栋的网格管理员登记居住信息(拟申请学校招生范围内),或自主申报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住房材料与居民实际居住信息登记必须一致。
龙岗区继续强化学位申请实际居住核查,特别是加大对深圳其它区户籍、非深户籍租房类别的核查力度。
学区租房:《房屋租赁凭证》中的承租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实际居住人必须是学生的父母;
属于军产房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属于集资房的:出具购房收据和有效合同,并提供居住地社区工作站出具的实际居住证明。
申请南山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位的住房材料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教育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上门进行实际居住情况核查。如发现学位申请家庭没有实际居住或提供虚假居住材料申请学位,将取消该学位申请人申请义务。
为保障学位申请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使用租赁凭证(红本)、人口居住信息登记及提供《房产学位申请授权书》、集体宿舍等申请学位的家庭,将加大力度核查材料的真实性京圳及是否真实居住。
申请学位的住房材料必须与实际居住地址一致。
受理申请后,除了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辖区派出所、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核实。
所有住房材料均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包括学校上门核查),未实际居住的住房材料不能通过审核。
学位住房要求实际居住,区教育局将严格核查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