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发现,深圳不少写字楼、厂房,其实没那么“忙”了?
一边是低效利用的办公空间、老旧厂房,一边是紧缺的学校、医院、学生宿舍。这个城市发展中的“错配”,终于在4月7日迎来了一剂“解药”。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联合印发 《深圳市既有非居住建筑物功能转换实施办法》 ,正式打开了商业、办公、厂房等非居住建筑向公共服务设施和学生宿舍“临时转身”的大门。
这项政策并非凭空而来。 早在2022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时,深圳就提出了“非居改保”的五种渠道。此次新规将转换范围从保租房扩大到文体教、医疗卫生、社区配套等正面清单领域,“政策导向非常明确——补民生短板、服务实体经济” 。
政策的深层动因,是深圳多年来积累的结构性矛盾。工业、商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最短40年,而产业周期通常只有10年左右。大量商办、工业物业在产业转型后沦为低效或闲置资产。
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据戴德梁行数据显示,2026年一季度深圳甲级写字楼空置率接近30%,租金同比下跌超10%。就在4月初,深圳甲级写字楼存量规模已达928.3万平方米,空置率仍小幅上行至29.8%。与此同时,居民对公共服务、新消费场景的需求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国家层面也在鼓励新业态、补短板,自然资源部2025年发文支持城市更新中的功能转换,上海已率先落地。深圳此次跟进,意在盘活巨量存量空间,满足新的生产生活需求。过去深圳重建设、轻配套,公共服务短板突出,现在政策就是在鼓励把闲置空间变成老百姓急需的设施。
办法明确,以下几类既有非居住建筑,在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申请临时用途转换:
· 商业、办公
· 旅馆业
· 厂房、研发用房
· 仓库、物流
· 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设施
且须具有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由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管理并通过竣工验收。
这里有一个值得注意的关键点——什么叫做“功能转换”?
办法第二条给出了明确定义:在不改变原土地使用性质、土地使用年限、土地使用主体及已批规划许可文件的前提下,改变建筑物功能的行为。也就是说,土地的性质没变、年限没变、谁拥有也没变,变的只是这栋楼用来做什么。
不是想改什么就改什么。转换方向有明确规定,办法列出了六类可申请转换的情形:
第一类:公共服务、市政、交通设施和科研设施,可转换为文化、体育、教育、医疗卫生、社会福利、行政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中、高等院校统一管理的学生宿舍,或符合产业发展要求的科研设施。
第二类:商业、办公、旅馆业,可转换为上述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和交通设施、学生宿舍、科研设施,甚至还可转换为商业、办公、旅馆业、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物流——部分类别建筑可实现内部功能双向调剂。
第三类:厂房、研发用房、仓库、物流,可转换为公共服务设施、学生宿舍、科研设施,也可转换为厂房、仓库、物流,以及用于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
第四类:各类既有非居住建筑物,还可转换为国家、省、市支持的其他产业和行业。
第五、六类则涉及公共服务设施、市政设施、交通设施与商业、厂房之间的混合用途转换,进一步丰富了存量空间的利用方式。
整体来看,能改的方向变多了,不仅能改成高校宿舍、社区医院、养老房、儿童乐园,还能改成新兴产业的办公用房,相当于把闲置非居住用房的用处都挖透了 。
申请转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办法第五条列出了九项硬性条件,缺一不可:
1. 以幢(栋)、层登记单元为单位,特殊情形需专题论证;
2. 产权干净:不存在预告、查封、异议登记,不存在已预售备案、法院或仲裁委员会涉及物权变动的生效法律文书;
3. 无违建:功能转换部分不存在违法建设行为,或已完成整改并取得相关执法机构处置意见;
4. 未纳入拆迁计划:未纳入或经程序已调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土地整备计划和房屋征收计划;
5. 环保安全底线:不涉及对公共环境产生严重干扰、污染或安全隐患的工业用地和存放危险品的仓储用地;
6. 剩余年期充足:剩余土地年期不少于6年;
7. 独立使用:符合独立使用要求,不得改变原停车库、设备用房、人防工程等配套设施的公共服务功能;
8. 安全合规:符合消防安全、建筑结构安全、抗震设防及生态环保等管控要求;
9. 部门同意:涉及特定功能的转换,需取得原行业主管部门或转换后功能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事先同意。
核心就是一句话:产权清晰、结构安全、无违法建设、未纳入拆迁计划,且取得相关权利人同意。
审批走什么流程?
办法规定了清晰的四步走流程:“申请受理—联合审查—实施验收—使用退出” ,由区政府组织多部门联合审定,确保合规有序推进。
具体职责分工也很明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统筹和业务指导,派出机构负责受理、联合审查和出具意见;市住房建设局统筹消防、结构安全审查,辖区住房建设局办理施工许可、消防审验、竣工联合验收。各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联合审查、审定及监督管理,还可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最关键的“甜头”是什么?
正面清单管理 + 5年过渡期 + 免补地价款。
办法第四条明确,建立正面清单管理制度,符合《正面清单》所列情形的,可实施建筑物功能转换。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市住房建设局可根据城市发展需要和工作实际动态修订《正面清单》,报市政府备案后施行。
根据随文发布的《正面清单》,共有六种情形可申请用途转换,其中前四种享受5年过渡期政策,过渡期内不补缴地价。
符合正面清单要求的项目,从完成竣工联合验收或完工注销之日起算,可以享受5年有效期。在这5年里,不用补缴土地价款。期满后可申请续期一次,或办理永久用途变更手续;未获批则需恢复原功能。
这对改造方来说,是实打实的成本减负。 要知道,正常情况下变更土地用途,补缴地价往往是一笔不小的数目。按深圳现行规则,变更土地利用条件应补缴地价,以地价测算时点的价格为基准,测算变更前后不同土地利用条件下的地价差额。
新规最大的亮点正是推行正面清单管理——纳入清单的功能转换方向,可直接向自然资源部门申请功能转换,并享受联合审查和审定,以及竣工验收。
这不是深圳第一次尝试实际上,深圳在非居住建筑功能转换上,已经摸索了好几年。
早在2020年1月,深圳就针对既有商业和办公用房改建为租赁住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撕开了既有非居住建筑功能转换的口子。彼时对改建有明确约束:建筑物用途为办公、商业,改建部分应当相对独立,改建后的租赁住房原则上不少于50套(间)。
2022年12月,《关于既有非居住房屋改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通知(试行)》落地,首次明确允许闲置低效的商业、办公、旅馆、厂房、研发用房、仓储、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彼时深圳缺少保障性住房,政策核心是为年轻人和新市民增加租房资源。
2025年10月,在上述通知到期前,深圳再次落地修订版《通知》,进一步优化了改建条件、安全监管和审批流程,有效期延长至5年。
现在这次新规,是在“非居改保”基础上的扩围和细化,核心是把城里闲置的商办、厂房、仓库等盘活,不浪费城市资源。这样的做法,不仅能够让非居住类建筑与保障房板块形成合力,还能精准去化闲置存量物业,缓解市场上商业、办公、厂房等物业过剩的压力。
政策不是纸上谈兵,深圳在功能转换方面已有实实在在的落地案例。
最典型的是八卦岭工业9号楼“非居改保”项目。这座位于福田区八卦岭的旧厂房,由深圳安居集团旗下“寓见安居”与智联泰置地联手改造,通过对原有建筑进行全方位的功能重塑与品质提升,摇身一变成为现代化公寓和商业体。项目紧邻地铁9号线园岭站,步行仅约200米,周边生活配套成熟完善,共计提供246套精装公寓,由寓见安居进行运营。预计在2026年初正式投入运营。
这一项目是对深圳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保障性租赁住房供应的主动回应,对缓解福田区住房供需矛盾、提升片区吸引力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不涉及非居住建筑改造的常规居住小区,也可以探索作为学生宿舍使用。今年3月初,深圳大学丽湖校区通知2026级研究生新生,住宿安排暂定在西丽板块的汉园茗院,距离校区约2-3公里,住宿费参照学校统一规定执行,每年约800—1500元。
不过真正全面推广仍面临多重困难:
一是改造成本高。产权主体如果算不过来账,转换意愿就不强。从“建设思维”转向“运营思维”并非易事。
二是消防和配套标准与新功能不匹配。原有建筑按工业或商业消防设计,改成养老院或宿舍后,消防验收常常卡壳。
三是最关键的部门协同问题。 “过去是‘用地性质决定消防和配套’,现在是‘实用功能决定消防和配套’。” 李宇嘉说,自然资源和住建部门如何打通审批流程,是政策能否落地的核心。
针对上述堵点,有参考建议:第一,尽快出台两部门联审机制和负面清单,让申请者有明确预期;第二,创新配套设施要求,允许嵌入式、简约化安排;第三,培育专业运营机构,鼓励第三方租赁物业后申请转换;第四,政府带头做示范项目,用实际案例激发市场信心。
《深圳市既有非居住建筑物功能转换实施办法》,可以看作是深圳在“减量发展”背景下的一次制度创新。不再一味向外要土地,而是向内要效率。
对于手里有空置商办、厂房的业主,对于想做公共服务设施运营的机构,对于急需拓展校园空间的学校,这都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机会。5年过渡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 谁能抓住窗口期,把空间真正盘活,考验的是眼光,更是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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