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自治区、兵团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集中采购实施方案》(新医保〔2021〕10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兵团招采子系统医用耗材阳光挂网价格,现开展价格联动工作,有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价格联动时间
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7日
二、价格联动产品清单
1.兵团招采子系统阳光挂网医用耗材价格高于自治区平台产品;
2.兵团招采子系统阳光挂网医用耗材价格高于全国低价产品;
3.无省级平台价格医用耗材;
4.经导管主动脉瓣膜系统、胸/腹主动脉覆膜支架、输液港等中心静脉给药装置等价格治理“回头看”相关产品。
三、工作要求
请相关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兵团招采子系统动态调整管理菜单主动完成挂网价格下调工作。
1.挂网价格高于自治区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目录产品(详见附件1):4月9日前由系统批量调整价格。
2.挂网价格高于全国低价产品(详见附件2):请相关企业核对挂网产品包装信息后,参照附件展示的挂网低价调整挂网价格。如有异议,企业可在本次价格联动工作时间内通过兵团招采子系统(耗材招标管理—动态调整管理—动态调整申(投)诉)提交申诉材料(加盖企业公章),提交全国省级平台截图时须体现当前截图时间,证明材料必须充分详细。
3.无省级平台价格医用耗材(详见附件3):以国家医保服务平台归集的各省挂网价格为准,相关无价格产品暂停挂网,如有异议,企业可通过兵团招采子系统(耗材招标管理—动态调整—挂网状态和价格调整申请)提交相应材料,处理结果按月公示。
4.价格风险处置“回头看”产品(详见附件4):相关产品在自治区价格治理结束后即时联动,不再另行通知。
5.“南北中”区域联盟产品挂网价格将与阳光挂网项目联动。
请各企业高度重视,及时做好挂网价格动态调整工作,如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详实、准确、完整的申诉材料,逾期未进行价格调整的或申诉审核不通过的产品,取消其在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信息系统阳光挂网资格,恢复挂网标准以价格联动结果公布通知为准。
联系方式:0991—4607069、4607077
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市场公平性,通过相关线索发现部分医用耗材价格异常,现请相关企业及时调整我省挂网价。
一、调整时间
2026年4月8日—4月10日。
二、操作方式
请相关企业登录江西医保信息平台招采子系统,进入“耗材交易结算—采购目录管理—挂网目录企业自主调价”栏目,选择“部分医用耗材产品挂网风险处置”的调价计划,查看耗材调价计划明细后,点击“操作”按钮,按照不高于“企业报价限价”填报新挂网价格后提交。
三、相关要求
(一)根据企业提交后的价格进行处置,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价格的以当前挂网价格进行处置,部分产品挂网价实行黄标标识和红标标识,对超过限价的暂停挂网。
(二)对系统备注的拟调整价格有异议的,请在招采子系统“网上办事大厅-耗材办事大厅-挂网信息申诉”栏目上传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