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开始施行,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内全面禁烟,全面控烟由此正式“启航”。
2019年,《条例》再次修订,将公交站台、地铁出入口、电子烟都列入了禁烟范围,堪称中国内地最严“控烟令”。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马丁·泰勒称赞该《条例》完全符合世卫要求,是控烟法律的“典范”。
2025年,深圳市地方标准《无烟场所建设规范》(DB4403/T 622—2025)正式实施,标志着全国首个无烟场所建设地方标准在深圳诞生。为系统性推进“无烟深圳”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也为全国各地的控烟工作提供了可供参考或复制的操作指引。
在“全面无烟”法规的指引下,深圳持续“无死角”开展控烟执法“车轮战”。无烟场所的范围也并非局限于室内,而是“内外结合”。
《无烟场所建设规范》将室内工作场所、室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全部列为“无烟场所”,此外,一些特定场所的室外区域也被纳入建设范围,比如学校室外区域以及培训机构的室外教学区域;主要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的公园、儿童友好基地、社会福利机构的室外区域;体育场馆、运动健身场所的室外观众座席、比赛赛场区域;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
这意味着,在深圳,地铁站出入口、公交站台、为孕妇、儿童提供服务的公园、室外体育场馆都属于无烟场所。
来源:深圳特区报、深圳新闻网、第一现场
编辑:蔡诗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