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深圳市促进外贸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出口深圳”专项措施》(详见“阅读原文”),在“支持产业升级类产品进口”部分明确提出,探索推进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与此同时,深圳官方政策解读披露,“十四五”期间深圳货物进口额从2023年的1.42万亿元增长到2025年的1.81万亿元,2024年、2025年分别增长19.6%和8%。这意味着,深圳这次并不是在一个孤立的细分领域“点状试水”,而是在进口规模持续做大、产业升级需求不断增强的背景下,试图把进口政策从“保供给、扩消费”进一步推进到“服务先进制造、服务研发迭代、服务全球产业协同”的新阶段。
真正值得关注的,不是“废旧关键零部件”这几个字本身,而是它所对应的产业命题已经发生了变化。2025年,中国汽车整车出口达到832.4万辆,同比增长29.9%,出口金额达到1424.6亿美元,同比增长21.4%。当中国汽车出海还处于规模爬坡阶段时,行业首先解决的是“怎么把车卖出去”;但当出口规模已进入数百万辆量级后,企业必须面对另一个更难的问题:卖到海外的车,在真实使用环境中暴露出来的故障件、失效件、老化件,能不能顺畅回到国内研发体系,转化为失效分析、质量追溯、环境适应性复盘和下一轮产品迭代能力。深圳这次落子的,正是这条长期被忽视、却越来越关键的链条。
要把这项业务讲清楚,首先必须澄清一个误解:这不是放开“旧汽车零件进口贸易”,更不是给废旧零件流通开口子。现行制度下,商务部、海关总署2018年第106号公告调整公布《禁止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目录》;海关公开答复也明确,第87章“车类”所包含的旧汽车、旧汽车零件都属于禁止进口旧机电产品管理范围。也就是说,在通常监管框架下,旧汽车零部件本来就是高度敏感、原则上严控甚至禁止进口的对象。正因为如此,地方现在探索的不是“旧件自由流入”,而是在严格限定主体、用途、数量和处置路径的前提下,为“返厂研发测试”单独开辟一个制度通道。
因此,这项业务的本质,不是旧件贸易,而是研发样件回流;不是流通逻辑,而是技术闭环逻辑。它要解决的是这样一个现实问题:企业出口到海外市场的整车或关键零部件,在保修维修、质量排查、适配验证或者召回处理中产生了失效件、老化件、故障件,这些零件如果能够凭可追溯识别码、在限定数量内进口返厂,就可以在国内实验室完成拆解、检测、失效分析、原因定位和改进验证;测试结束后,再按照环保要求处置,而不是重新流入市场。换句话说,它不是为了让旧件回来“继续卖”,而是为了让问题件回来“说清问题”。这恰恰是中国汽车产业从“制造出海”走向“全球研发闭环”的制度基础。
从行业视角看,这项制度之所以在这两年被迅速提上日程,并不是因为政策部门突然有了一个新概念,而是企业端的真实需求已经积累到了必须回应的阶段。湖北省商务厅公开的《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发展区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方案》起草说明显示,2025年3月,武汉东风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正式提出申请,反映随着汽车及零部件出口量快速攀升,越来越多旧零部件需要返回东风工厂开展研究测试,用来提高产品质量。一个省级试点的起点,不是抽象讨论,而是龙头车企在出海过程中碰到的具体堵点。这一点非常重要,它说明这项政策不是“可有可无的便利化安排”,而是出海车企进入深水区后的刚性需求。
为什么这种需求会越来越强?因为新能源汽车和智能网联汽车的技术重心,已经从传统机械总成越来越多转向电子电气架构、域控制器、通信装置、功率模块、线束连接、热管理系统等高集成环节。很多问题并不能通过远程报码、图片反馈或文字描述彻底看清,尤其是高温高湿、高盐雾、强紫外线、严寒冰雪等极端工况下的材料老化、芯片热失控、PCB板腐蚀、电连接失效等问题,往往必须把实物样件拉回实验室,才能通过拆解、材料分析和电路重构找到根因。也就是说,过去行业拼的是“把产品送到海外”,现在越来越拼“能不能把海外问题样本重新拉回研发体系”。这就是为什么这项政策的意义,远大于一条普通的进口便利措施。
从目前国内公开政策看,上海无疑是这一制度最成熟的先行样本。2024年5月,上海市商务委、市科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生态环境局和上海海关联合印发《上海市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方案》,明确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试点清单”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动态调整一次,并由市商务委牵头建立多部门参与的联合推进机制。方案同时明确,试点企业必须是依法注册、工厂设在上海市的整车或配套零部件生产企业,且要具备相匹配的研发测试能力、追溯管理制度和良好信用记录。
更关键的是,上海没有停留在原则性支持层面,而是把边界条件写得非常具体。官方方案明确,同一规格型号产品每年进口不得超过80台、套、件;同一企业不同规格型号产品年进口总量不得超过800台、套、件。企业必须建立使用台账,承诺仅限研发测试用途,不得出售、赠予、交换或改变用途,并须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对核定数量内的相关产品,海关按“科学研究用样品”管理。把这些条款放在一起看,上海本质上搭建的是一个针对特定主体、限定产品、限定数量、限定用途、全程追溯、末端销毁的“监管沙盒”——前端适度放开,后端严格闭环,以此在研发需求和环保风控之间找到平衡点。
2024年7月,上海又公布了第一批“试点清单”。首批入选企业为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纳入产品包括前车身控制模块、左车身控制模块、右车身控制模块、中控台控制模块和无线信号收发装置,来源地涉及韩国、日本、泰国和澳大利亚,清单还同步列明了HS编码和SN码示例。五类产品合计33件,其中仅中控台控制模块就有21件。这个细节很有代表性:首批回流的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大件机械总成,而是高度电子化、智能化的控制与通信模块。这说明制度服务的重点,并不只是“修车”,而是智能汽车时代更核心的电控、信号和电子架构能力。
特斯拉首批清单的另一个信号在于,它把这项业务的真实应用场景展示得非常清楚。来自韩国、日本、泰国、澳大利亚的同类模块,在不同市场环境中承受的是不同的气候、道路、充电、维修和通信条件。把这些样件回流到上海工厂和研发体系,并通过SN码确保来源可追溯,实际上就是把全球不同市场中的运行问题重新装回国内研发闭环中。它不只提升一家企业的故障解析效率,也意味着在华制造基地和在华研发中心开始承担更高附加值的全球质量分析和硬件验证职能。对于中国汽车产业来说,这种能力的形成,和单纯多卖几万辆车相比,长期价值更大。
重庆的探索则显示出另一条值得关注的演进路径。2023年,重庆在优化口岸营商环境相关措施中就提出,出台《重庆市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方案》,建立“试点清单”制度,允许试点企业在列明的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范围内进行进口申报,由海关实施口岸监管和放行。此后,海关系统公开信息进一步披露,这项制度的直接目标,就是满足国产汽车出口后故障关键零部件返厂研发测试需求,且已为部分汽车企业建立13项预计进口关键零部件清单。相比上海更偏重制度样板意义,重庆的表述更直接点明了它所服务的对象:出口汽车故障件回流研发。
湖北则把地方制度创新与企业实际诉求之间的关系写得更为透明。根据湖北商务厅公开的起草说明,试点方案明确着眼于借助湖北自贸试验区及联动创新发展区平台,强化部门协同,推动汽车研发测试用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工作,并强调后续还将视评估情况推广至全省其他区域。这说明,围绕这类进口业务,国内已经不是单点突破,而是在汽车出口大省、制造重镇、自贸试验区之间逐步形成共识:要为“出口后问题件回流研发”建立可复制、可风控、可推广的制度安排。深圳这次提出“探索推进”,正是加入了这条已经开始显形的政策演进链。
放在深圳自己的产业坐标里看,这条政策尤其耐人寻味。深圳并不以传统整车制造规模见长,但在汽车电子、智能驾驶、通信模组、先进制造、外向型供应链和科技创新资源集聚方面优势明显。此次“进口十条”在支持“20+8”产业集群发展所需先进技术设备及关键零部件进口的同时,单独点出汽车研发测试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意味着深圳并不满足于在汽车产业中只承担零部件供给和贸易节点角色,而是试图把自己嵌入更高附加值的全球研发协同网络中。它要争夺的,不只是“货物经过深圳”,而是“问题在深圳被看见、被分析、被修正”。
接下来要看的,是海南有没有机会承接这条新链条。答案是,有,而且不是小机会,但路径未必是简单照搬上海。首先,海南并不是完全没有政策动作。2024年,海口海关在进一步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二十条措施中,已经明确提出,根据海关总署部署探索实施汽车研发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清单”制度,允许试点企业在列明的品名、规格、型号和数量范围内进口废旧关键零部件,支持汽车企业创新发展。这说明,至少在公开政策层面,海南已经把这项工作纳入视野。
其次,海南真正独特的,不只是“探索试点”这句话,而是其相邻制度条件正在逐步成熟。2024年11月,海南开展全国首单再制造车辆变速箱进口试点业务,两台再制造汽车变速箱顺利入境;到2026年初,海南省工信部门公开信息显示,全省智能网联汽车开放测试道路已超过1230公里,投放自动驾驶车超过百辆。前者说明海南已经具备在敏感货物、特殊监管、综保区承载和跨部门协同方面的实操经验,后者说明海南在高温、高湿、高盐、多雨等典型环境下的测试验证条件正在转化为产业能力。把这两条线放在一起看,海南的优势并不在于先做出一份文件,而在于它可能把“旧件回流研发”与“热带环境验证”“综保区业务”“再制造试点”连接起来。
再往前看,海南自贸港的制度工具箱还可能放大这种优势。官方公开信息显示,加工增值超过30%免关税政策是海南自贸港最具“含金量”的政策之一,且已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扩展到区外试点;海关公开解读也明确了加工增值达到或超过30%时内销免征进口关税的基本逻辑。与此同时,商务部对RCEP规则的解读指出,来自其他RCEP成员方的原产材料可以按照累积规则进行计算。这意味着,如果未来海南把研发测试、保税维修、再制造与区域供应链规则结合起来,理论上存在比“测试后销毁”更长的产业链延伸空间。
当然,这里必须把边界讲清楚。上海现行试点方案的逻辑,仍然是“研发测试样件回流”,并且明确要求只限研发测试用途、不得转让、不得装车销售、并进行无害化销毁;而海南已经落地的,是再制造产品进口等相邻制度创新。二者不能混同,更不能简单理解为“海南现在已经可以把海外旧件大规模拉回来修好再卖”。更准确的判断应该是:从本次公开检索到的官方信息看,海南已经提出探索实施汽车研发用废旧关键零部件进口“试点清单”制度,也已经在再制造产品进口等领域取得标志性突破,海南现在最有价值的,不是喊口号,而是尽快把“探索”转化为真正可落地的制度文本和试点机制。
如果站在海南下一步谋划的角度,最值得争取的,不是简单复制上海,而是形成更有自贸港辨识度的“海南版本”。上海的强项是整车与零部件制造体系厚实,重庆的强项是汽车出口规模和西部产业集群,湖北的特点是龙头企业真实诉求倒逼制度创新;海南更适合走的,则是“研发测试+热带环境验证+保税维修+再制造+服务贸易”组合路径。也就是说,海南可以把自己从一个单纯的进口试点承接地,做成面向东南亚、中东、海岛型市场的汽车售后技术服务节点和逆向研发节点。这样的产业定位,既符合海南测试场景和自贸港制度特点,也比单纯跟跑更有差异化竞争力。
回到深圳,这次“进口十条”最值得行业认真对待的地方,恰恰在于它不是在谈一个传统意义上的进口项目,而是在为中国汽车全球化补制度短板。汽车出海的上半场,拼的是制造能力、交付能力和渠道能力;下半场,拼的将是全球售后问题闭环能力、实物故障解析能力和持续迭代能力。谁能把海外运行样本真正拉回国内研发体系,谁就更有机会从“把车卖出去”升级为“把全球研发和服务能力也做出去”。深圳现在发出了信号,上海已经拿出了样板,重庆和湖北在持续推进,海南则处在最值得谋划、也最需要加快落子的窗口期。对海南而言,真正的问题已经不是“能不能看见机会”,而是“能不能把这条新链条尽快做成自己的制度产品和产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