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房公积金新政!个人可提缴存比例,灵活就业全纳入|附实操指南
2026 年 4 月 1日起,新版《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正式实施。本次调整聚焦缴存更灵活、覆盖更广泛、权益更保障,无论是在职职工还是灵活就业人员,都能享受到实实在在的福利。📌 在职职工专属福利:个人缴存比例可自愿上调,最高 12% 。单位缴存比例不变,职工可在其基础上自愿申请提高个人缴存比例,核心规则一目了然。✅上调上限:最高不超过 12%,且个人比例≥单位比例,比例取 1% 整数倍;✅调整周期:每个公积金年度(7 月 1 日 — 次年 6 月 30 日)可调整 1 次, 4 月申请即刻生效;✅办理方式:无需个人跑腿,向单位专办员提出申请,由专办员统一线上办理。单位缴存比例→点击修改→选择 “单位缴存比例不调整”→勾选 “个人缴存比例调整”→查看未调整职工名单→勾选需调整人员并选择比例(5%-12%)→提交即可。📌 灵活就业人员重大利好:全面纳入,自主缴存享同等权益。✅覆盖人群:个体经营者、自由职业者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缴存规则:基数自主选(2360元— 44265元),比例随心定(5%-12%),缴存时自行确认;✅权益保障:缴存后可正常提取、申请公积金贷款,与在职职工享受同等福利。- 单位与个人缴存比例均需在 5%-12% 区间,比例为 1% 整数倍;
- 单位办理比例变更后,若过往月份存在少缴,需及时完成补缴;
- 若单位下调缴存比例,专办员需向职工确认是否同步下调,未同步则职工保留原比例。
温馨提醒:一个公积金年度仅能调整一次个人比例,建议结合自身需求谨慎办理。此次深圳公积金新政,进一步完善了住房保障体系,既让在职职工能根据自身需求增加住房资金储备,提升贷款、提取额度,也填补了灵活就业人群的保障空白,让更多在深奋斗者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红利。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主题服务http://zjj.sz.gov.cn/ztfw/zfgjj/